顏妍的這個提議,倒是真的出乎了陳慕的意料了。
因為正常的組隊契約,關於副本內的資源分配,其實約定俗成的規矩都是“誰拿到便算誰的”,可很少有這種“比例分配”的形式。
畢竟副本內的資源,指的可不是通關獎勵的驚悚幣,或者驚悚寶箱什麽的。
而是指副本內因為各種情況獲得的諸如丹藥、道具、詭器之類的物資,比如上個副本陳慕搶黑皇的口糧(藥材)、殺總管韓山拿到的無名碎骨等。
這些東西的價值都是不等的,而且有些還不好估量價值,自然也不方便用“比例”分配。
當然了!
真想比例分配也沒問題,反正簽訂組隊契約的時候寫出這一條就行。
隻是就算如此,通常組隊之間也都是按五五的比例來分,少有的才是四六分成。
畢竟之前也說過了,組隊雙方基本上都是實力相仿的,不然一方太強另一方太弱,通常也不會組隊——畢竟別說強者了,就是正常人也沒幾個願意找拖油瓶的。
所以既然大家實力相當,誰又願意自己吃虧?
因此像是顏妍提出的這種七三分成,真的是驚到了陳慕。
更別說這還有“優先選擇權”,這玩意兒一旦寫進了契約裏,就意味著以後副本內無論拿到什麽資源,都是任由陳慕先挑的!
而顏妍就隻能撿剩下的了!
“這是我能開出的最大條件了,如果你願意的話,回頭咱們就簽訂組隊契約。如果你不同意,那就當我沒說好了。”
“行,你既然這麽有誠意,那我就答應了。”
七三分成,優先選擇權,陳慕要是不答應,那就是傻叉了。
至於顏妍為什麽會主動提出這麽對她不利的條件……說實話陳慕隻能猜到其中一點。
那就是顏妍肯定怕死,不然也不會如此“讓利”。
而且很明顯的,顏妍應該暫時找不到比自己更合適的人選了,所以才會盯上自己,甚至迫切的想跟自己簽訂組隊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