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要人家小姑娘陪一個月才是重點吧?
此人剛才就是故意撞上去的,穿著一身假名牌。他清楚像這種擺攤的小服務員,要錢沒錢,要關係沒關係,也沒見過什麽大世麵。
絕對好坑,換句話說也最好欺負。
這名男子利用卑鄙的手段,一個月已經相繼坑過三個女孩了,每次都無往而不利。
賠錢?賠不起!
不賠的話,就會不依不饒,還揚言報警抓起來,讓其坐牢。
總之往大了唬,裝作一副盛氣淩人,高人一等的模樣。
這種事真實存在,比如假扮富二代交女朋友,騙女孩子,這種事上新聞的不是一件兩件了。
女孩不知所措,戰戰兢兢,捂著一側紅衝的臉蛋,眼眸中閃爍晶瑩淚花。
然而周圍的人沒一個站出來說話,全部看熱鬧。
現在的人幾乎都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世態炎涼,就是如此冷漠。
“賠不起是吧?賠不起那就跟老子走吧。”男子上前拉著女孩的胳膊往外走。
“你幹什麽,放開!”女孩掙紮道:“明明是你撞的我,為什麽讓我賠錢,救命啊。”
女孩始終是女孩,哪有一個男人的力氣大,那點阻力掙紮,幾乎不起作用。
“住手!”方青青趕來大吼一聲,緊接她快速跑上前。
剛跑兩步,高跟鞋一歪,口中發出一聲驚呼。
本來很少穿高跟的她,就算不喝酒也很難駕馭,更何況現在喝的醉眼朦朧,高跟鞋足足十公分。
能跑的起來才怪了!
司徒墨眼疾手快,身形一晃扶住了方青青,“你沒事吧?”
“快點過去製止那男子的行為,明顯的在欺負女孩子。”
“你在這等著,那個女孩我認識。”司徒墨起身,一步步走上前。
“鬆開!”
口氣寒冷刺骨,一對眼眸極為犀利,甚至有絲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