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債方式】:公司抵債。
【係統估價】:180萬。
【請問是否執行?】
【抵債方式】:房產抵債。
【係統估價】:777萬。
【當前債務金額小於777萬,不可執行】
【抵債方式】:汽車抵債。
【係統估價】:120萬。
【請問是否執行?】
【抵債方式】:亞迪汽車股權抵債。
【係統估價】:30萬。
【請問是否執行?】
【……】
看著各種抵債的價格,齊林心中冷笑不已。
這個錢永清彎彎繞繞說了這麽多,無非就是拿不出錢來,想讓自己寬限“兩天”。
他如果是真的生活困難,寬限也就寬限了。
可根據係統顯示,這家夥足足有著一千多萬的總資產,隻要他想,還上自己的200萬根本不是什麽難事兒!
可惜啊,可惜,當年那個“借我20萬,5年之後10倍奉還”的熱血青年已經沒有了蹤影。
現在在自己麵前的,就隻是一個貪財逐利的中年商人罷了。
在心裏給對方下了定義,齊林就準備強製收債了。
可沒想到那錢永清突然從保險櫃裏拿出另一份合同,合同上麵,赫然寫著“永清事務所轉讓協議”。
“我的意思是,拿這個市值180萬的會計事務所給您抵債。”
看齊林表情錯愕,錢永清十分認真道:“其實早在入股亞迪的時候,我就已經想過會有失敗的可能。”
“隻是房子車子,是我生活的根本,不好變賣。”
“所以就隻能拿出這間事務所來抵債了。”
“這事兒我事先沒跟您說,不知道您能不能接受。”
“如果不行的話,我也聯係好了收購的人。”
“用不了半天,就能把錢全部給您湊齊。”
說完,錢永清趕忙把手上的合同打開。
其中在事務所的預估價值一欄,清清楚楚地寫著:華夏幣,壹佰捌拾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