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陸非就到馬天義的帝豪酒吧,見到了剛剛洗漱完畢的餘希海,
馬天義特意叫了外賣,問喝點酒不,餘希海道了謝,而拒絕了,
他說今天要到法院,去公共場合辦事是不可喝酒的,
這也算是他沒白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一回,有點公共意識和職場道德。
之後,保鏢頭目丘剛開車,叫上兩名兄弟,拉著餘希海和陸非。
車開到江米條居住的建設大院,
回到天浦,餘希海給江米條打電話,這是他們之間的私秘號碼,但已空號;給陶咪打電話,咪咪小姐為躲警方的詢查,已離開天浦,去了京城,
她有一草台班子中的姐妹,去京漂發展,改了戲路專演小小品,終於野雞變鳳凰,發達了,這樣走投無路的咪咪就去投奔她了。
餘希海到江米條家,是為了取一隻公文包,那裏裝著他要舉報黃雄多的證據,
雖然家中無人,但也難不倒餘希海,
做為江麵條的朋友,江麵條老婆的情夫,餘希海是有他們家的房門鑰匙的,
於是,輕鬆進入房間,取出來一隻黑色公文包,餘希海對陸非說道:
“齊了。”
車開到江東區法院停車場,丘剛和兄弟在大廳休息室,陸非同餘希海走進了刑事審判廳,
當初黃雄多誣告周麗萍欠債1200萬的案子,是由民事審判廳結案,陸非和周麗萍以被冤枉為由進行反訴,反訴的理由是當事人餘希海參予黃雄多金融詐騙,而後潛逃,這樣法院開始追查餘希海。
接著另一位證人袁妮出庭作證,黃雄多詐騙案基本成立,但最後立案還需要質證,最好是當事人餘希海到案,
於是周麗萍反訴案,由民廳轉到刑廳。
餘希海到案,向法廳提供了黃雄多涉嫌一筆金融詐騙案的完整證據,
一是他與黃雄多密謀欲迫害周麗萍的係列電話錄音,二是1200萬由他在商業銀行周麗萍公司帳號轉撥到“民用五金建材公司”,提現後,交與黃雄多秘書袁妮的是1150萬,有50萬被他截留做為黃雄多給他的好處費(有電話錄音為證)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