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勺係列惡性重大罪案的判決,按法庭公告沒有公開進行,
而是走了庭審程序,在江東區法院刑庭進行的宣判,受害方當事人代表,神農醫藥公司董事長古小魚和助理趙葦到場,袁鐵嬌新型製藥廠廠長袁妮和孟嬌到場,
隔日,一份涉及13名案犯的終審判決公告在天浦城張貼開來,
係列殺人,綁架,入室搶劫的主犯胡勺被判處死刑。
參與殘忍殺害和滅口多人的殺手文青,被判處死刑,
盡管他曾上訴,申明自己不是華國國籍,是尼羅河國籍,認為華國無權對他執行死刑,
但上一級法院在維持原判的答辯中回答道:
“哪怕你是火星上的國籍,隻要在我華國犯法,我們就有權抓你關你,判你殺你!”
所以還是執行死罪。
文青的同夥四頭,因揭發坦白立功,雖也有殺人重罪,但給予減輕,判了死罪緩期二年執行。
判處盜墓賊火斬屍有期5年,火千有期4年,火耗子有期2年,鑽地鼠有期2年,各判罰金500萬。
兩位盜賊,鐵頭二哥和三隻手屢次犯案,不思改悔,此次分別被判處有期8年和6年,罰金10萬。
曾經胡勺的貼身保鏢洪雷,震山,和平濤,由於揭發胡勺罪惡有功,從輕處罰,各判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緩期2年執行。
最後一位就是胡勺的地下情婦劉金定了,劉金定的定刑是嚴重職務犯罪,以及胡勺罪行的幫凶,已被三開處理,庭審後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對轟動天浦及周邊十省的一樁重大係列刑事犯罪的審判,塵埃落定。
盡管胡勺在審理中百般抵賴,檢方的證據還是如傾盆大雨,轟然砸下,
不肯認罪也好,百般抵賴也罷,結果仍是一個字:判!
對胡勺的附加判決是,他所擁有的3幢私人別墅,幾處公司:服裝、醫藥、夜店、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