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劉小東刻意組織股東們修改的百隆公司章程,主要目的是收回前董事長派送給宋淅豔百分之20股份的決定,
新章程由於與公司法有抵觸,涉嫌侵犯股東利益,因此在報請登記機關審核時不通過,
雖然此章程違規,但由於是股東們曾經表決通過的,要想將此公司立法的文件撤銷,還得由股東們表決,三分之二以上反對便可撤銷。
錢局先要求讚同新章程的股東舉手,全場隻有決定修改章程的劉小東一人舉手,
這讓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的劉小東十分震驚和尷尬,
然而這是眾人的意願,他也沒有辦法,
再使用不聽話就開除,或再次修改章程取銷某某人的股份的方式,在這個場合是行不通的。
讚同新公司章程的隻有一人,這個章程的命運隻能是壽終正寢了,但還得由持反對意見的股東表決一次。
錢局長宣布下一個程序,反對新公司章程的舉手,
這次表決的結果,早就決定了的,在場的股東除了劉小東都舉了手,
這個數據被工商局在場上記錄的官員記載下來,傳給了主席台上的錢局。
對於一家股份公司來說,這就是話語權,
你劉小東現在還沒真正擁有百分之50以上的股權,因此在場眾人的表決就是絕對權威,
錢局長向在場眾人宣布表決結果,將待審的百隆公司新章程宣布為無效!
這一決定,引動了場上眾人一陣雷鳴般的掌聲!
這可惹毛了董事長兼總經理劉小東先生,新公司章程是他蓄謀以久的心血結晶,怎麽說廢除就廢除了呢?
但這是權威性的決定啊,誰能再次推翻?
不過讓他驚恐不定的,還是因為新章程作廢,那麽取締宋淅豔那百分之20股份的決議也就泡了湯,
小宋丫頭已經擁有了百分之40的股份,加上這百分之20——人家才是真正的控股大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