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縣委當秘書

第五章 君子美意,投我木桃報之瓊瑤 1

字體:16+-

在縣委工作也有不安逸的地方,即便是結婚這樣的大事,也請不了幾天假。我和於婷商量好,暫時不出去旅遊,把假期攢著,以後再出去好好玩玩。

新婚宴爾,幹什麽都有勁。既然不能外出,那就好好上班吧,把革命工作幹好了,回頭請假才好商量。

或許因為結了婚,或許因為經曆過劫難,我的心態開始變得平和。加上前一段跟馮大秘經常打交道,我對他的看法有了非常大的改觀,大家和諧相處,工作非常愉快。我自覺短期內情況不會有大的變動,安寧的日子應該能持續一段時間。不用操心不用鬥爭,這樣的生活也不錯。

不過事與願違,麻煩並沒有徹底了結。

有一天我下了班,正要開車回家,卻遇到一件麻煩事。

從單位門口一直到對麵街上,裏三層外三層圍了一大幫人。我眼看車子開不出去,心裏有氣,步行到門衛室問門衛怎麽回事。

一問才知道,原來是洞**炸案被定為罪犯的那個礦工的老婆,帶著一個孩子,坐在門口喊冤。

聽門衛說了情況,我心裏不免有一絲內疚。自己現在的安寧幸福,不過是建立在別人的辛酸血淚上,想想都有些殘忍。我不敢過去看那個寡婦到底是什麽樣子。

我默默地回到車裏,把車倒回原位。隻能走回家了。走走也好,可以透透氣,想想事情。

我盡量不引人注意地出了大門,沿著回家的路走著。為了自身的安寧而累及無辜,我心裏既愧疚又傷感。

我一路無言地走著,撫摸著路旁的樹木,樹幹的傷痕如同人心上的傷疤,不知何時才能平複。

兩輛警車閃爍著警燈朝縣委方向飛馳而去,警笛保持著沉默。

人真是奇怪的動物。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坑了一回老高,但我在心裏找了這麽做的理由,就能把內心的不安對付過去。又如為了自己的安全,我曾試圖選擇做掉佘老板,當時甚至連些許不安都不曾有過,隻會在心中增添些凶狠和暴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