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首長:檢察院一把手

三、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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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陽光明媚日子。

在這個日子裏,蘭宗震以人民檢察官的身份開始執行湯小泉交給他的第一個任務。其實,他還沒有上任。這人民檢察官的身份還沒有公開,除了他自己和湯小泉檢察長,還有未婚妻蘇蘭芳和未來嶽父外,其他的人都不知道。

他找《籃河晚報》老總請假時,老總不給他多請,理由是,社裏已經把他頂著壓力、冒著生命危險為人民報道,在金錢、美女麵前不動心的事跡報上去了,市委宣傳部決定授予他“人民記者”的光榮稱號,這在籃河報界的曆史上,是絕無僅有的。希望他最好別出遠門,命名大會很有可能會提前。

蘭宗震首先感謝報社對他工作的支持和幫助,離開報社的話到嗓子眼了,又讓他咽回去了。他怕老總打破沙鍋問到底。一來檢察院偵察員的紀律不允許他過早暴露離開的意圖,二來,這些年來,報社確實對他特別好。至於在這次生命攸關的情況下,報社沒有采取相應的措施,也是因為上級領導打過招呼,而報社確實是迫不得已。

蘭宗震當然有想法了,在關鍵時刻,領導們是不敢為一個小小的記者而冒得罪領導的風險的。如果湯小泉是他的領導,就絕不會出現這種問題。這也是他離開報社去檢察院的原因之一。

他客氣地對老總說:“能推掉就推掉,萬一推不掉,是不是考慮換個人?”

“那不行!”老總堅決地說:“‘2?6’大案的火災隱患,是你先報出去的,這誰都知道。別說是讀者,就連省市的領導都點了你的名,說你是好樣的!你為我們報社爭了光,也為全體新聞記者贏得了榮譽!怎麽可以換人呢?”

蘭宗震的傷心也在這裏,要不是上下左右人人都知道這件事,恐怕這麽重要的稱號很難說是誰的。其實,記者是他最熱愛的職業,要不是經曆這次死裏逃生,打死他他也不會離開記者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