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首長:檢察院一把手

一、湯小泉在審判庭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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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審判員、旁聽席上的女士們、先生們、同誌們!

法庭調查和辯論已經結束。我作為支持公訴的國家公訴人,已經在法庭上宣讀並出示了大量依法收集的證據,前後詢問了二十六位出庭證人,經法庭質證證明,被告人王迪書無可置疑地犯有本起訴書所指控的瀆職罪、包庇罪、濫用職權罪、重婚罪和綁架罪,相信法庭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被告人王迪書做出公正的判決。

被告人王迪書在今天的最後陳述中提起了他沒有受賄,即便是寫了幾張書法條幅,充其量也是失職,良知還沒有完全喪失。聽到這話我深感震驚!我現在要問一下被告人王迪書:你沒有受賄,這一點已經被證實,我不想多說。可是你的幾張書法條幅造成的後果還小嗎?你究竟還有沒有一點點做人的良知?如果你有一丁點兒良知的話,你能在銀池縣山灣村的“山灣事件”中,充當那種不光彩的角色嗎?這些農民為了和村幹部抗爭,他們的代表被活活打死了!你不但不同情這些受苦受難的農民兄弟,而且還大筆一揮,給電視台、報社寫下了“依法辦事”的書法條幅,造成了虛假新聞的出台,傷害了農民兄弟的心。更為嚴重的是,你為銀池縣法院又寫了“依法辦案”的書法條幅,導致了法院枉法錯判的嚴重後果,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如果你有良知的話,你能忍心眼睜睜地看著讓那些瀆職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嗎?如果你有良知,你能包庇田婷玉受賄一千萬元嗎?你能千方百計阻撓專案組對“2?6”特大火災事故的查處嗎?如果你有良知,你能向一個叫了你四年的未成年少女下毒手嗎?你不但綁架了這個未成年的孩子,而且由於你的過失,這個孩子還遭受了胡小來慘無人道的強暴!更令人發指的是:你們還讓這個孩子染上了毒癮!……請問:這就是你講的良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