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首長:檢察院一把手

五、省委書記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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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著起來時,蘇蘭芳正帶病給六年級的學生們上課呢。

她的病是怎麽回事呢?有誰能想到,她,一個省委書記的女兒,竟然在自己的崗位上被人給打了。其實,她是蘇清林女兒的事,校內校外,除了未婚夫——《籃河晚報》的首席記者蘭宗震外,沒有一個人知道。如果知道,別說她挨不了打,恐怕蘭宗震也是不可能被抓走的。

在常人的心目中,省委書記是多大的官?他是西蘭省的“皇帝”呀!西蘭省究竟有多大呀?一百萬平方公裏,相當於中國十分之一的國土麵積!

在這麽大一塊土地上的1號首長、省委書記蘇清林,竟然連自己心愛的女兒,還有他很是欣賞的未來女婿都保護不了。這樣的話說出去,有誰能夠相信呢?可是,這樣的事的確真真切切地發生了,就發生在了西蘭省省委書記蘇清林的女兒和未來女婿身上。

未婚夫被抓走時,罪名是強奸少女。唯一能證明蘭宗震清白的有兩個人。一個是她蘇蘭芳自己,她對蘭宗震是了解的,他不可能做出那種禽獸不如的事情來的。然而,她的話沒有人相信。公安局辦案的人說,這樣的事兒需要證據。證據有嗎?如果沒有證據,誰也救不了他,就是省委書記發話了,也不能夠救他!

聽到公安人員的這句話時,她真想給爸爸打個電話,讓遠在北京參加省部級領導幹部研討班的爸爸幫幫她。可是,她撥通爸爸的電話時,又把話筒放下了。

爸爸是日理萬機的省委書記,爸爸操心的事兒那麽多,自己怎麽可以隨便打電話分他的心呢。再說了,爸爸早就約法三章,決不能以權謀私,決不能以為省委書記的女兒就有某種特權,決不能向他提出非分的要求,他不是女兒一個人的爸爸,他是全省人民的省委書記!

還有一個人能證明蘭宗震無罪,這個人就是城關區十條山街道辦事處的副主任錢一中。這個錢一中就是蘭宗震出事前,收買過蘭宗震的人,很難說不是他在陷害蘭宗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