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新

18、細枝末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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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湖灘濕地生態園建設過程中也有征地拆遷的問題。

規劃中的湖泊濕地北部邊緣有一個行政村,包括兩個自然村,需要搬遷,否則將來有可能被淹沒。馬湖灘工程建設指揮部和這個行政村所在的馬湖灘鎮政府協商如何拆遷,商量的結果是後靠安置,但卻出現了新問題。一個問題是這兩個自然村的耕地會被淹,如果讓拆遷安置的群眾仍靠種地為生,就需要給解決土地問題。如何解決?找個更荒僻的地方讓這些人再去墾荒,他們又如何能在較短時間內致富奔小康?就近向別的村子征地,勻給拆遷戶們耕種?這顯然也不是什麽良策,而且會帶來新的矛盾和後遺症。另一個問題是給這些村民蓋什麽樣的房子,給多少補償。有一種意見主張給拆遷群眾統一修建別墅式的小洋樓,統一規劃,統一施工,放在公路邊上,使之成為新農村建設的樣板和金馬市城關區的一張名片,至於建設用資金,則采取國家拿大頭,百姓拿小頭的方式籌措。小洋樓盡管看上去體麵,但如果被拆遷群眾找不到更好的生存和致富門路,光房子蓋得好看也沒什麽用,何況農民群眾普遍認為,對他們來說,小洋樓反倒不實用,比方養個豬呀羊呀的都不方便,建築麵積太大也是一種浪費,即使建設資金讓他們拿小頭也是沉重的負擔,畢竟“小頭”並不小。

後來報送到市級領導辦公桌上的可行性報告,仍然沿襲了蓋房子要闊氣、表麵文章要做足的思維方式,解決問題的辦法是獅子大張口要錢,以保證給拆遷群眾盡可能多的征地補償和房屋拆遷補償。這個報告唯一可取的地方,是提出要讓這些被拆遷的群眾融入旅遊業發展的大局,要依附於旅遊業的發展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

對於這份報告,市委書記劉長興首先給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對這個可行性方案最讚賞的地方就在於要將遷建後的民居弄成新農村建設的樣板工程,弄成一個地方的名片和標識。他說:“我們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一點超前的眼光,目前來說能做到最好,才能保證未來若幹年不落伍。拆遷安置既是解決問題,也是創新發展,能在解決問題的同時展現出發展進步的決心,幹出一番政績又有什麽不好?至於要錢嘴張得大些情有可原,畢竟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嘛。在開源和節流這兩個方麵,我們似乎應當更重視開源,隻要融資問題解決得好,多給農民一點補償也沒什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