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作真時真亦假

尾聲

字體:16+-

2011年×月×日,負責對石珍珍進行異地審判的一家人民法院對“造假騙官幹部”、共青團燕南市委原副書記石珍珍涉嫌職務侵占和行賄案進行一審判決並依法公開宣判,石珍珍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石珍珍堅持不認罪。她在法庭上始終堅持自己是石碾子的親生女兒,即使有DNA鑒定結果足以證明她的堅持是錯誤的,她仍然要堅持。值得注意的是,石珍珍一案相關司法材料顯示,無論是檢方對石珍珍的指控,還是法院對已經獲刑官員的判決,均未涉及石珍珍造假騙官問題。

石珍珍人生路上曾經的“造假教父”陶錦銀因為被查出學曆和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造假,加之不能勝任工作,被東南某大學辭退。迫於生活,陶錦銀換了一座城市,去另外一家民辦大學應聘。

(全書完。)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