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早上八點多,楊文傑還在睡覺,秋林網咖李主管就給他再次打來了電話。
接通後,李主管直接和他說,警察通知他那邊,對方家長想和他談一談,地址就在他辦公室,但沒說是哪個孩子的家長。
楊文傑想了想,談就談唄,隻要對方不道歉,他就死咬著不放不就完了嗎,沒啥。
於是起床後,洗漱完畢,就去了秋林網吧。
他到的時候,對方家長已經等在了前台位置,正在和昨天來的那個民警以及李主管聊天。
結果看到對方家長的時候,楊文傑直接愣住了,男的他見到過,就在昨天總公交回家的時候,當時他和一個年輕少婦剛從酒店出來。
而此時,這個男人旁邊站著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婦女,樣子普通,身材還發福了,估計是這男人妻子。
這下子,楊文傑更加確定,那個年輕少婦是這個男人在外麵養的小三了。
中年男子見他看自己的眼神有點古怪,問道:“怎麽,你認識我?”
楊文傑擺手:“不認識,就是感覺有點眼熟。”
男子笑了,“嗬嗬,沒辦法,長的太大眾臉了,走吧,咱去辦公室談。”
一行四人一塊進了李主管的辦公室。
說是辦公室,其實就是他平時臨時休息的地方,是一間小屋子。
李主管已經準備好了,中間擺了一張折疊桌,上麵放著幾瓶礦泉水,四麵擺著五張椅子。
待眾人落座,中年男子給楊文傑遞了一張名片,說道:“這件事情實在對不起了,是我們這些當家長的沒教育好,我在這裏代替我家小子給你道歉了,有什麽要求你盡管提,隻要不過份,我一概滿足你。”
“對對對,一切都好說,好好談,就沒有解決不了的事情。”民警坐在一旁,點頭說道。
中年男子的妻子沒說話,身前抱著一個包,包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裝著什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