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老板早就打氣陳哲這輛法拉利的主意了。
車給他也不是不行,畢竟這車也不是陳哲的,到時候穆沐找過來,自有這瞎眼老板的苦頭吃。
再說,車有車牌有行車記錄儀,陳哲肯定是早晚得換掉的,不然穆沐鐵定能查到陳哲的位置。
若就此將車甩在這兒也不失為一個用來甩掉穆沐的好手段。
隻是,車若是被他扔在了這兒,他又該怎麽繼續趕路呢?
這座城市有些偏僻,說是個城,其實倒像個縣。提新車很不方便。
要想買車還得先整個手機把支付軟件給找回來。
一來二去又得消磨不少時間。
這裏距離穆沐他們所在之地不遠,又有古武界的勢力,久留一定不安全。
因此自然不能將車便宜給這早餐店的老板。
於是,陳哲堅決的拒絕道:“不行我這車可是法拉利啊!”
“老子曉得!嶄噔兒得,你把它押這兒,我才信你跑不了!”老板說。
押車也脫不了身,不押車也脫不了身!
陳哲深深歎了口氣。
仔細一斟酌,為今之計,還是先把車押在這,先脫身為妙。
至於穆沐會不會追來……隻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這一次他對穆沐有了防範,應該沒那麽容易再著了道了。
大不了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於是他道:“那也行吧。我先回車裏取個東西。”
他說罷。店內夥計依舊堵在門口,沒有讓路的意思。
陳哲明白,這是那老板不放心,怕他上車逃跑。於是便將車鑰匙扔給了老板。
門口的夥計這才給陳哲讓了道。
陳哲走到車門前,老板配合的摁開車鎖。
陳哲拉開副駕的車門,忽然間看見了一個東西!
這玩意正是他從賬房拿出來的凶器——象牙。
這顆象牙估計能值不少錢呢!
陳哲順手把它帶走,本也是想著可以將它帶回去磨兩串項鏈送給米家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