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權臣

第53章 郭遠仁輸官司,楚昱買下郭府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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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門的公堂上,一名年約四十三、四歲的官員率領著一眾衙役正在審理郭遠仁和韓延平的案子。

這名審案的官員正是信陽府的佐知官周為隆。

周為隆也是正宗的科舉入仕,先後在三個地方任過知縣,兩個地方任佐知官,其後又被委任為內侍省都知,兩年前調到這裏任佐知官。

周為隆城府很深,善於迎逢,在朝中有很深的背景,到了信陽府之後,明目張膽的收受賄賂,羅知府雖然心知肚明,但礙於他背後有靠山,也不想去招惹麻煩,因此一般他斷的案子,他從來不沾手,以免將來出事情連累到他。

周為隆聽完郭遠仕和韓延平各自陳述之後,沉默了一下,說道:“既然韓廷平是用合法正當手段購買的宅子、田莊、田地,那就應該是他的,郭家人應該搬出宅子。”

韓廷平買下了郭府的宅子,田莊、田地之後,就知道郭遠仁不會輕易讓出來,一定會鬧到衙門打官司,因此早就已經給周為隆送過禮了。

所以,周為隆的結論明顯是偏向韓廷平的。

郭遠仁在經過這一陣的恢複後,神誌已經清醒,說道:“大人,這個宅子、田莊、田地並非是我們自願賣的,而是吳月嬌背著我們賣的,這怎麽能夠算數呢?”

周為隆說道:“你說是吳玉嬌私賣的,那你把她叫來當麵對陣。”

蔣金桂說道:“那個賤人已經攜帶賣宅子、田莊、田地的銀子逃走了,我們根本找不到她。”

郭文濤也跟著說道:“大人,她才剛剛離開幾個時辰,如果您派衙役去追,應該還能夠追得上,隻要把她抓回來事情就清楚了。”

周為隆說道:“吳月嬌是持房契、地契賣的東西,完全合符大魏朝的律法,本官有何理由去派人抓她。

至於說房契、地契到底是你們給她的,還是她偷的,這個就隻有你們自己心裏最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