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官位(全九冊)

第157章 查到了孫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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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8”連環案

於波出車禍前,私自給新天礦業轉走了16億元,同時又給自己的卡號上轉了3800萬元,所以,省廳和君安市局聯合辦案的專案組就叫“1638”專案組。其實,在龐一楠這個組長下來以前,省廳刑偵局就已經派人到君安市了。可是,到龐一楠下來為止,案件還是沒有一點點進展。龐一楠知道,這種沒有進展是有原因的,刑偵局的警察到君安市以後,壓根兒就沒有想過要破獲這個案子。

孫永強炸毀“金馬號”飛機的案件,是板上釘釘跑不了的事情。可是,龐一楠也沒有想著要去弄這個案子。這倒不是孫永強是龐一楠弟弟的原因,而恰恰是當事人吳賽男的意思。吳賽男這樣做,除了她本身沒有什麽損失以外,也有向龐一楠投其所好的意思。本來嗎,刑事案件是沒有民不告官不揪這種說法的,可是,龐一楠為了把自己包裝成一個凡夫俗子,也就將錯就錯,不願意積極地去破這個案子了。

然而,你這樣的想法隻能在心裏,你絕對不能表現出來。這就像你本來不願意破這個案子,你還得派人下去一樣,你必須得有一個姿態。一個原因是老百姓都知道了,這是一個重大的刑事犯罪案件,你公安部門就不能不聞不問。龐一楠還知道,這絕不是不聞不問,而是為了更好地執行上級指示的需要。同時,也是為了保護於波的需要,是為了早日把吳賽男殺害自己母親,還有李清初等人的案子徹底破獲的需要。更重要的還有,為了早日挖出吳賽男違法犯罪的其他事實。所以,一切都得為了破獲真正的大案要案而開路。至於怎麽偵破金馬號被炸的案件,眼下除了應付還是應付。等到一切都塵埃落定的時候,她會動員孫永強到公安部門投案自首的。

關於於波“攜款潛逃”的案件,實際上是子虛烏有的。因為這一切都是她這個幕後老板策劃並且操縱的,這樣的信息實際上就是公安部門的最高級絕密,除了公安係統個別的、少數的領導知道外,其他人都是不可能知道的。包括龐一楠忠實的部下張明先在內,都是沒有資格也是沒有權力知道的。所以,雖然“1638”案是子虛烏有的,但還得像模像樣的做下去。直到於波平平安安的拿著從韓國調查的證據歸來,直到把吳賽男這個十惡不赦的壞人繩之以法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