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來得正好,把這份合同簽了。”
曹語雅還沒開口道歉。
餘陽已經把一份合同遞到她麵前。
曹語雅見此麵色一喜。
她心想,看來餘陽並沒有將之前的事放在心上。
現在還願意給她寫歌,這可太棒了!
然而,等她拿起合同一看。
這,這合同怎麽……
“餘老師,你是不是寫錯了?”
“我怎麽一分收益都沒有?”
曹語雅猛然抬起頭,滿臉都是難以置信。
這確實是新歌合同。
但卻比《老鼠愛大米》的合同還要嚴苛!
之前的《老鼠愛大米》,她雖說沒有版權。
不過還有那一丁點的播放分成。
可是新歌合同,別說分成了。
餘陽甚至對她的演唱權限做出了限製!
簡單來說。
演唱這首新歌。
她連一分錢都賺不到!
無論歌曲播放量再高,也跟她沒有半點關係!
而且除了在下一期的節目之外。
她不能公開演唱這首歌!
就算不是商業演出,同樣不行!
“餘老師!”
“你這是在故意針對我!”
曹語雅十分生氣。
“喲,竟然看出來了,看來你不傻啊。”
餘陽笑著說道:“沒錯,我就是在故意針對你,那你簽不簽?”
“這種合同!”
“我怎麽可能簽?”
“就算我下期會被淘汰!失去表演機會!我也不會簽這個合同!”
曹語雅氣衝衝地再次走出休息室。
餘陽看了一眼她的背影,無所謂地笑了笑。
因為他知道。
曹語雅一定會簽下這份合同。
不管她願不願意!
其實很簡單。
曹語雅作為一名藝人。
很多事不是她自己說的算。
而是要看她背後的公司!
通過上期《老鼠愛大米》創造的價值來看。
曹語雅簽約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