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把人唱哭了,還說我不會寫歌?

第56章 第一很難嗎?不是有手就行?

字體:16+-

“餘老師,你能修改一下合同條件嗎?”

“不行。”

“隻需要把分成比例改一下就行了。”

“百分之三?”

“百分之二十。”

“嗬嗬,你覺得可能嗎?”

“其實還有版權部分,我們公司要拿走百分之五十份額。”

……

餘陽笑了笑,盯著盛陽不說話。

盛陽有些小小的尷尬。

他之前還說,這件事自己能做主。

但就在剛才。

詢問自己的經紀人之後。

經紀人那叫一個生氣!

歌都還沒聽到,就要簽下這麽離譜的合同?

你可是一線歌手!

要有自己的格調!

不是什麽垃圾作曲人的歌都要唱!

我們公司是沒有曲爹嗎?

需要你去找其他人邀歌?

哦,原來是參加比賽,必須要參賽選手寫的歌才行。

那也不行啊!

這種合同如果傳出去的話。

肯定會引起曲爹的不滿!

一個剛出道的新人。

新歌版權和分成比他們還嚴苛。

你簽下這種合同,不是打曲爹的臉嗎?

不行不行!

絕對不能簽!

打死都不能簽!

除非他能修改一些條件……

就這樣。

盛陽隻能回來和餘陽再商談一下。

不過很可惜。

餘陽可以讓步。

但隻能讓一點點。

可是按照經紀人的要求。

他們最少要拿走百分之二十的分成比例!

還有百分之五十版權份額!

餘陽怎麽可能答應?

你是我爹?

要我給你打工?

我拿出來的就算不是經典,那也肯定是精品之作!

可以給歌手本人帶來許多無形的價值!

例如名氣、新粉絲、新機會、商演等等……

而你們竟然還想要百分之二十分成和大量版權份額。

吃相太難看了!

業內鼎鼎有名的娛樂公司很了不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