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老師,你能修改一下合同條件嗎?”
“不行。”
“隻需要把分成比例改一下就行了。”
“百分之三?”
“百分之二十。”
“嗬嗬,你覺得可能嗎?”
“其實還有版權部分,我們公司要拿走百分之五十份額。”
……
餘陽笑了笑,盯著盛陽不說話。
盛陽有些小小的尷尬。
他之前還說,這件事自己能做主。
但就在剛才。
詢問自己的經紀人之後。
經紀人那叫一個生氣!
歌都還沒聽到,就要簽下這麽離譜的合同?
你可是一線歌手!
要有自己的格調!
不是什麽垃圾作曲人的歌都要唱!
我們公司是沒有曲爹嗎?
需要你去找其他人邀歌?
哦,原來是參加比賽,必須要參賽選手寫的歌才行。
那也不行啊!
這種合同如果傳出去的話。
肯定會引起曲爹的不滿!
一個剛出道的新人。
新歌版權和分成比他們還嚴苛。
你簽下這種合同,不是打曲爹的臉嗎?
不行不行!
絕對不能簽!
打死都不能簽!
除非他能修改一些條件……
就這樣。
盛陽隻能回來和餘陽再商談一下。
不過很可惜。
餘陽可以讓步。
但隻能讓一點點。
可是按照經紀人的要求。
他們最少要拿走百分之二十的分成比例!
還有百分之五十版權份額!
餘陽怎麽可能答應?
你是我爹?
要我給你打工?
我拿出來的就算不是經典,那也肯定是精品之作!
可以給歌手本人帶來許多無形的價值!
例如名氣、新粉絲、新機會、商演等等……
而你們竟然還想要百分之二十分成和大量版權份額。
吃相太難看了!
業內鼎鼎有名的娛樂公司很了不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