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珍回到家,同樣喜滋滋開始籌備婚禮。
她有錢,啥都置辦好了。
跑一趟縣城,自行車,縫紉機,手表跟收音機,買得一應俱全。
晚上,瞧著房間裏的四大件,她陷入沉思,想起從前經曆的一切。
沒錯,巧珍的錢來得一點都不幹淨。
去年這個時候,她跟侯三一塊私奔,被男人拋棄在一個小型的汽車站,根本沒地方去。
當時,天空中還下著蒙蒙小雨。
失手殺人毀屍滅跡,這是多大的罪?根本不敢返回家一步。
她隻能在馬路上孤獨前行,並且把侯三家十八代祖宗罵個狗血淋頭。
三天後,她來到一個陌生城市,尋求生存之路。
關鍵是怎麽活下去?
起初,她想到過打工,但是卻沒文憑沒學曆。
山村的孩子大多沒上過學,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
唯一的辦法就是去飯店做服務員,到理發館做發廊妹,或者去工地搬磚。
巧珍雖然有力氣,卻瞧不上搬磚這樣的力氣活兒,高傲得很。
於是她就去一家飯店應聘。
“你好,請問你們這兒招人嗎?”她問飯店的經理。
那飯店的裝修很好,特別氣派,她覺得在這兒能混出個名堂。
“當然招人!小姑娘你從啥地方來?”經理問。
“俺老家在安徽,家裏窮,不得不出來討生活。”
“瞧上去挺漂亮的,一個月二十八塊,同意就留下吧……”
“好!俺做,俺做!”巧珍樂壞了,興高采烈。
至少可以找個地方暫時活下去,等到小芳那件事結束後再想辦法回家。
如果混得好,幹脆就不回去了。
那經理立刻把她領進後廚,讓她洗盤子。
起初,巧珍整整洗了兩個月盤子,熟練以後,經理就讓她換上工作服端盤子。
端盤子跟洗盤子不一樣。
洗盤子是在後廚,不見天日,終年跟瓷器打交道,而端盤子則可以去前台招待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