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絲拉著高進出門,上去汽車。
她的車很好,是保時捷小跑,十分拉風。
高進卻一路上都沒說話,還沒從懵逼中驚醒。
這些年他的心死了。
首先愛上小新,但小新跟了希望。
然後喜歡上青青,可青青又對富貴叔情有獨鍾。並且發誓一輩子不嫁人。
不陪她們玩了,隨便找個人結婚算了。
他的年紀已經不小,眼瞅著三十,爹娘一直在催婚。
“高進哥,你真的打死過野狼?”柔絲一邊開車一邊問。
“是,當初在西伯利亞,我跟富貴叔被困大雪穀,打死過一頭白狼王!”
“哇塞!你可真厲害!功夫是王如意教的?”
“嗯。”
“聽說你是王氏第一保鏢,比冷鋒叔叔都厲害!”
“那裏的話?冷鋒叔叔是如意哥的師傅!他才是第一保鏢。”
“可他沒你年輕啊!”
兩個人越談越投機。
柔絲歲數不大,二十四五歲,但因為人種問題,顯得特別成熟。
在澳洲,姑娘超過十六歲就可以結婚,成熟都比較早。
高進輕輕瞟她一眼,發現姑娘長發飄逸,藍眼珠水汪汪的,身段十分火辣,是個男人就受不了。
但他仍然在糾結。
柔絲領他進去商場,首先買一件衣服,中午,兩個人進去飯店。
飯店裏人不少,熙熙攘攘。
其中一個男人,人高馬大三十來歲,胳膊上有紋身,旁邊坐七八個彪形大漢。
一瞅就是社會人。
柔絲嘿嘿一笑,生出一條妙計。
她故意坐在那男人旁邊,倒滿一杯酒。
然後裝作不小心的樣子,呼啦!澆他一身。
男人頓時火了,蹭地跳將起來:“丫頭,你瞎了?”
柔絲抬手就是一耳光,啪!抽在紋身男的身上:“你罵誰?”
紋身男哪受過這等委屈?眼睛一瞪,同樣抬手來抽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