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自然是大罪。
哪怕李三兒的死契,在蕭凡的手中,按律法來說作為主人,也不能如此殘殺了他。
可蕭凡做了。
因為他知道,這個林奇是誰。
如此行事,就是要表現得囂張些,讓人意識到他是有後台的。
“蕭凡!”
林奇的兩個打手,圍在他身前,擋住了蕭凡幾人,他隔空指著蕭凡的鼻子:
“就算李三是死契奴,你也隻能用家法打死他,怎可用兵刃?”
“你完了,這是大罪!”
那兩個打手,也是很懵,沒見過殺人如此果斷的,當真是被嚇到了。
蕭凡將手中的短刃,用桌邊的抹布擦了擦,淡淡道:
“我不過在清理門戶,殺一個家賊罷了,林掌櫃難道要替一個死人伸張正義嗎?”
林奇低頭,眼看李三兒已經氣絕,他隻能不甘地怒瞪著蕭凡。
就差一下,就差一下,就能得手了!
偏偏被蕭凡察覺,還直接撕破臉,秘方是不可能得到了。
出了一個這樣的家賊,蕭凡肯定會更防備,將來再也不可能有機會了。
“你!”
“好,好得很!”
“你殺人如麻,我定會去府衙告你,叫你吃上官司!”
“蕭凡你還是太年輕,如此貿然,哪怕你有他的死契,隻怕也要重罰!”
蕭凡不屑道:“怎麽個重罰?二十兩也算重?”
對於奴籍,尤其是死契奴,國法規定中,可沒把他們當人看。
打死一個死契奴,主人罰二兩;哪怕就算是心血**,抓來打殺了,也最多罰二十兩。
拿不出二十兩,才會被罰刑。
看起來似乎很殘忍,對奴籍很不友好。
可事實上,奴籍者,非人哉!
律法隻保護良民,其他籍的人,都是“財產”!
沒聽說過,主人處置自己的財產,會攤上大麻煩的。
死契奴,是最底層的奴仆,完全沒有人格與尊嚴可言。這也是許多人賣身為奴,也隻簽長契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