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剛剛點過卯的沈煉忽然聽到衙門外的鳴冤鼓被錘的砰砰作響,聲音震耳欲聾。
幾位差役原本有說有笑,互相探討著昨日在百花樓找的那位姑娘。
聽到鼓聲後,沈煉看到他們臉色俱是一僵,隨後立刻衝了出去。
沈煉也跟在後麵,前往了解情況。
其實他不太想去的,但耐不住一顆想吃瓜的心。
這麽多同僚,應該不會卷入什麽麻煩吧?
我就跟在後麵,見事不好,拔腿就跑。
按照大虞律例,百姓報官,是不能直接進入衙門的,需要先在衙門外敲響鳴冤鼓,待衙役前來接案時才能訴說冤情。
隨著距離越來越近,鼓聲越來越大,從接連不斷的聲響中,沈煉能感覺到敲鼓之人內心悲痛欲絕。
此時的他已經不想去了,但不懂事的趙剛經抓住他的胳膊拉著跑。
“頭兒,快點,有人鳴冤。”
“我.....”
衙門外,鳴冤鼓旁,一位十五六歲的瘦弱少年擦了擦眼淚,繼續擂鼓。
沈煉看到,少年穿著麻布衣服,上麵沾滿塵土,臉上髒兮兮的,雙手手腕紅腫,有疑似被捆綁的痕跡。
見幾位穿著差服的官吏走來,少年立刻跪在地上不斷地磕頭,“請大人為我姐姐報仇,她被人害死了。”
說著,少年的眼淚奪目而出。
這時沈煉注意到,少年不僅手腕有傷,他的臉上也有被打的痕跡,嘴角開裂,右眼紅腫。
“死人了?”眾差役皆是一驚。
大虞律例,殺人者償命!
“你先別哭,把事情說清楚,你叫什麽名字?你姐姐被誰害死了?”現場的差役中,劉百戶官職最大,於是他問道。
“草民關旭,我姐姐關琳被吏部侍郎的兒子害死了。”少年聲音顫抖,邊磕頭邊說。
轟隆!
沈煉如同遭到雷擊,精神恍惚,險些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