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作協的年度表彰會上,王華辰正在一旁跟蘇啟哲閑聊:“你《權遊》下冊的稿件已經校對完成,發行刊號也申請了,預計會在春節兩周後發行。”
蘇啟哲更關心稿費,問道:“紙皮書公司那邊的稿費打過來沒有?”
下冊的英文版,毫無懸念被紙皮書公司再次簽下。
對方一次性支付蘇啟哲稿費15萬美金,同時計提的版稅比例不變。
隨著《權遊》英文版在海外越來越暢銷,蘇啟哲的身價也在水漲船高。
王華辰介紹道:“放心,我每個月都幫你盯著這事,他們應該會在春節前把款匯過來,加上之前累計的稿費,這次結算的稿費數額是36.47萬美元。”
聽到這個數字,蘇啟哲非常滿意。
老外在遵守合約方麵,確實是個不錯的優點。
該給你多少就是多少,完全按照合同執行,很少弄虛作假。
不像國內,簽了合同照樣虛報數據少付錢。
不用說了,錢到賬後蘇啟哲肯定又要砸入股市。
大行情之下,沒有什麽比投入股市更掙錢的行當了。
王華辰詢問道:“對了,主編讓我問你,你後續的創作計劃有了嗎?放心,簽約待遇包你滿意。”
這次,蘇啟哲《權遊》下冊的交稿時間就比前麵兩冊都長很多。
同文出版社那邊,也有點擔心蘇啟哲放棄小說創作了。
畢竟,如今蘇啟哲身兼多職,完全不缺恰錢的手段。
蘇啟哲要是不創作了,損失最大的還得是他們同文出版社。
為了營收,怎麽也要栓住他繼續創作。
說到底,同文出版社還是沒有摸透蘇啟哲的想法。
短期來看,確實出歌比寫小說掙得多。
但寫小說,有兩個無法比擬的優勢:
第一,能夠為蘇啟哲鍍金,打上“高級文化人”的標簽。
有時候,“名”的作用一點也不比“錢”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