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行動

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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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趙明傑剛剛走進辦公室,就看到桌子上有一個白色的信封。憑多年的紀檢工作經驗,趙明傑隻瞄了一眼就知道,這是一封舉報信。他拿起信封看了看,筆跡十分方正,而且顯得刻板,應該是舉報人為了防止被他人辨認出筆跡,用直尺畫上去的。那麽這應該是一封匿名信,或者署的是假名。

他拿出剪刀剪開信的封口,心想,這不會又是一些毫無根據的舉報吧?

沒有具體線索的舉報太多了,幾乎每天都可以收到。有一些舉報人把一些道聽途說的東西羅列一大堆,讓紀檢部門無從查起。有的舉報人甚至是把一些政策法規羅列到舉報信裏,好像在給人講法規課一樣。其實,真正違反了哪一條法律法規,那是紀檢部門的事,舉報人隻需要提供線索就行了。真正懂得舉報的人,往往三言兩語就能切中要害,或者隻是一張收據、一個時間地點人物,裏麵卻蘊涵了大量的有價值的信息,使紀檢部門調查起來非常容易找到切人點。

拆開舉報信,裏麵隻有一張紙,內容很短,就幾行字:“市建設局局長羅國平5月18日在深圳威尼斯大酒店舉行婚禮,一百桌酒席,每桌除酒水外4800元,喝的全是國酒茅台。他給建築商發的‘請柬’是這樣的一條短信:‘我的婚禮在深圳舉行,路途遙遠,請不要參加。’這樣的短信是要我們參加,還是不要我們參加?收到短信後,我們每人帶著1~5萬的禮金參加了他的婚禮,這算不算腐敗?請紀檢部門的領導過問此事,並給我們一個答複。”舉報信中還附了一份參加婚禮的建築投資商的名單。署名是“一名建築投資商”。

趙明傑覺得有些不可思議,他不大相信羅國平會給人發這樣欲擒故縱的信息。信中舉報的這個羅國平他非常熟悉。平時在工作中他們經常見麵打交道,羅國平除了任建設局局長職務之外,還是市委委員、市政府黨組成員,是市裏較有分量的在職正處級幹部。如果舉報信中反映的內容屬實,羅國平的婚禮,就不僅是大操大辦、鋪張浪費的問題,而是借機斂財,構成違紀了。從舉報信來看,羅國平辦酒席這件事情引起了投資商人的不滿,對市裏的招商引資環境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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