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市交警支隊接到三建公司老總李春河的報案,說他昨天晚上停在樓下的一輛奧迪車丟失了。
昨天晚上,李春河與幾位朋友在一起玩牌,大約是1點鍾回的家,估計丟車時間在下半夜3點左右。
“哪一年買的車?”
“已經開了5年了。”
“外觀看起來怎麽樣?”
“黑色,外觀看起來已經有點舊了。因為常常在工地上跑,所以這幾天我也沒有洗,車上盡是灰塵和泥巴。”
“發現什麽可疑人物沒有?”
“沒有。”
“有什麽線索嗎?”
"碰有。”
交瞀隊的幹警來到現場,這是一個院子,住著六戶人家,有圍牆,大門口有鎖。要把院子裏麵的車偷走,首先要打開大門。偶然經過的人不會花這麽大力氣去偷一輛舊車。根據以往破案的經驗,幹警們分析蓄意偷這輛車的可能性大。
“我看你還是向公安局報案,這車不像是一般情況下被偷的,也就是說像是故意要偷你這輛車。你是不是得罪了什麽人?”
“沒有,這些年我一直在搞項目,也沒有得罪什麽人。當然也許得罪過個別競爭對手,但也不至於這樣。大家同做一行,有競爭是很正常的。”
沒過多久,就有人到公安局報案,說是在一條河裏發現了一輛奧迪車。從表象上看,車是開到路上邊的懸崖邊上,人下車之後,用手推著讓車滑下懸崖的。
幹警們迅速趕到發現車輛的地方,通過比對有關資料,發現正是李春河那輛車。
李春的老婆在院子裏罵了半天。
“哪個短命挨千刀的,把我們的車偷走了,推到懸崖下麵去?我家春河哪裏得罪你了,有種的就站出來,看老娘怎麽收拾你!
“當縮頭烏龜算什麽本事,有種就站出來,明刀明槍地幹。不得好死的,兒子孫子也沒有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