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行動

Chapter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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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案件的主要負責人,趙明傑感覺很累,身為監察局長,政府的黨組成員,政府這一塊的工作特別多,很多重要的工作會議還必須參加。上午是土地清理會議,下午是人才領導小組會議;今天是政府常務會,明天研究國有企業改製方案。加上紀委日常的一些常規工作,處理一些信訪件,處理一些經濟發展環境中的投訴,接待群眾來訪。每天基本上沒有空閑時刻。

趙明傑給史凱兵他們規定了一個時間,就是每天下午下班之後,在9號樓的2號會議室聽取案子的進展情況匯報,大家一起分析案情,確定第二天的行動計劃。碰上特殊情況隨時電話匯報。所以,每天在辦公室下班之後,趙明傑又開始到9號樓上班,了解有關情況後,部署下一步工作,向張震東匯報有關案子的進展情況。

趙明傑不是海陽本地人,老家在湖南湘潭,他的父親趙煥金是一位手工藝者,做得一手好油紙傘。三年困難時期,海陽的手工業合作社非常多,趙煥金帶著老婆孩子來到海陽,到傘廠當了一名師傅,從此,一家人在海陽紮下了根。後來趙明傑讀書、當兵,轉業後到紀委、監察局工作。

自從羅國平被雙規之後,趙明傑就沒有輕鬆過。

一天晚上10點鍾,趙明傑從辦案點回來,剛到樓下,正準備開電子門時,一個人從黑暗中鑽了出來,叫了一聲“趙書記”。

趙明傑警覺地問了一句:“誰?”

“趙書記,我等你都等了三個小時了,領導真辛苦啊!這麽晚才回來。”

憑聲音判斷,趙明傑覺得自己並不認識這個人,“請問你是哪位?這麽晚了,找我有什麽事嗎?”

“也沒什麽事,就是有一件東西想要交給你。”

“什麽東西?”

“趙書記,你放心,絕對是好東西,真的,我沒有惡意。”朦朧的燈光下,趙明傑看到來人手裏提著一個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