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你别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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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新楼,楼层要高,要在望京,不要太贵,入住要快。”这是导演帮斯曼找房子的时候,斯曼跟他提的五点硬性要求。

这一年,望京的房子都在七八千一平方米以上,好点的一万多的也有。导演人脉广,没怎么费劲就帮斯曼找到了满足她所有要求的房源,而且是现房,只需要装修一下即可入住。

在斯曼交首付之前,导演跟她商量道:“这个房子咱俩一起买吧,作为将来结婚的婚房。”

斯曼明确拒绝了导演的好心:“不!这个房子我要自己买。它不是婚房,它是我的娘家房。”

“你是说,房子是给你妈买的?你打算把老人接到北京来?”

“不,我妈在老家待惯了,她不喜欢北京。”斯曼早就想把接小乐来北京的事告诉他,“是小乐。”

“你哥的孩子?男孩女孩?你是什么意思?”

“是个男孩,快六岁了,叫裴小乐。”斯曼本来还不太肯定她给小乐设置的假身份可不可行,但也许是买房子的事太顺了,使得她离接小乐的日子更近了,她的心里忍不住兴奋,这股兴奋帮助斯曼做了决定,“我哥和我嫂子结婚以后,寄人篱下,经济拮据,后来做买卖又陪了,所以状况堪忧。小乐这小子出生后不久,我嫂子就又怀孕了,又生了个儿子。他们无力抚养两个,就把小乐送到我妈那帮忙带着。后来我妈年岁大了,小乐也大了,到了该上学的年纪,我妈一个人照顾不了。”

“你想把孩子接到北京来?”

“是这么打算的。我想帮我妈和我哥分担一下。再一个,我很喜欢这孩子,他跟我很亲,每次回家,他都当我这个姑妈是亲妈一样叫。”

“可是,你觉得你照顾得了吗?你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而且,你还要求学,还要工作。”导演的多虑确实是出于对斯曼的关心,“你别多想,我的意思是,我担心你的精力不够。”

“这件事我认真考虑过很长时间了,再怎么说,我也比我妈强吧。而且小乐已经不小了,照顾起来不费什么劲儿,只要帮他找个学校就行了。”

导演默默地点着头,他听出斯曼的决心已下,所以只能支持她。

“我这个姑妈还是很称职的!”斯曼尴尬地笑着,“所以这个房子,由我自己来买。结婚之前,我会和小乐住在那,将来也许我妈也会来住,这个不勉强她,看她的意思。”

“行,我明白了,就按你说的办。”

“不过,你刚才说要结婚?”斯曼突然问道。

“也不是特别着急,但是有这个想法。我们都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目前感情也很稳定,是可以考虑结婚这件事了。”导演又补充道,“当然了,这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也要争取你的意见。”

“我原计划是要等大学毕业以后才考虑结婚的事呢。”斯曼坦诚以告。

“这个没关系,我等你就是。”

斯曼挺喜欢导演这一点的,他从不强迫她做任何事。

“那等你的房子装修好了,我可以搬过去跟你们同住吗?我也挺喜欢孩子的,到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多热闹呀!”导演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

“又不是你的儿子,你凑什么热闹?”

“我帮你照顾他嘛。”导演厚着脸皮笑着,脸上的褶子都挤出来了。

“看你表现!”

导演越是支持斯曼,斯曼的心情就越是紧张。

如今,她把小乐的假身份已经告诉导演了,那么这个身份就要一直沿用下去,不能露出马脚。

有两件事她必须百分之百确保。一件事,知道小乐真实身份的人,如母亲,哥哥,嫂子,还有文文,她要叮嘱这些知情人以后对导演要统一口径。这并不难,她相信大家都能配合好。难的是第二件事,小乐。让小乐管斯曼叫姑妈,是特别难的一件事,小孩子是不会撒谎的,他从小就管斯曼叫妈,突然改口,他是不会配合的,还没有办法跟他讲道理。为了不让孩子露出马脚,斯曼跟她妈进行了无数回耐心的教导,她让她妈在家里不断地教小乐,教他以后管妈妈改叫姑妈,管姥姥改叫奶奶,管舅舅改叫爸爸。

一开始小乐是不肯叫的,他以为他妈不打算要他了,每次斯曼在电话里逼他叫姑妈,他都哭个死去活来,求斯曼不要抛弃他。斯曼在电话这头狠心地逼他,却忍不住眼泪哗哗地流。

后来经过几个月的训练,效果还是有的。斯曼亲自打电话验收,小乐果然开始管斯曼叫姑妈了,这块大石头在斯曼的心底算是放下了。

房子到手以后,斯曼简单地装修了一下,并没花多少钱。斯曼喜欢那种古朴自然的风格,所以室内基本都是红砖、水泥、原木、瓷砖等原料,连家具都是二手家具店淘来的仿古物件,什么明式椅呀,民国风的大红漆衣柜呀,欧式宫廷大铁床呀等等。还有那些几块钱一堆的花盆,以及买家具的时候赠送的木头桩子改造的凳子,这些破旧的物件经过斯曼精心的改造,成了一件件艺术品,摆在家里竟然和谐实用。

装修房子的过程导演帮了她不少,他像是装修自己的房子一样出力。

斯曼开玩笑地对他说:“又不是你买的房子,搞得你比我这个房主还要卖力!”

导演则说:“我得把工作台做大一点,沙发也要大一点。将来少不了来你这加班剪片子。”

斯曼买的是个两居室,她住一屋,小乐住一屋,客厅除了沙发和电视,在靠近阳台的位置,摆了一张大木头案子,用来摆放电脑,作为她的工作台。

装修完房子,斯曼很快就搬进去了。搬家的那天导演和工作室的朋友们都来了,导演亲自下厨,在斯曼的新房里第一次开火,为大家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大家喝了红酒,聚到半夜。

当晚是斯曼一个人在家里睡的。

在送朋友走的时候,斯曼曾小声地问过导演:“你今晚在我这住吗?”

导演开玩笑地说:“不行,我不能把你这当旅馆,想住就住,想走就走。我要住,我就把这当家,正式地搬进来!”

“看你表现!”斯曼还是那句话。

房子搞定了,小乐也会叫姑妈了,知情的人都打好招呼了,万事俱备,只欠回去接孩子了。

斯曼原本打算自己回去,但是导演说他想亲自开车送斯曼,然后接上小乐,三个人一起开车回京。

斯曼本不打算麻烦导演。

但是导演又说:“一来我可以见见你母亲,咱俩都好了这么长时间了,也该见见家长了。二是,我们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带着小乐到处走一走,玩一玩,不一定马上回京。”

斯曼觉得,导演在买房子接小乐这件事情上,表现得相当不错,从不反对她,一直在帮她。如今他只是提出这么一小小的要求,斯曼没有理由拒绝他。再说,小乐的事是骗了人家的,在这件事情上要做得自然一些,不能鬼鬼祟祟的,省得惹他怀疑。

说到导演最近的表现,斯曼的心里是特别感激的。文文也夸,她说一个男人,能够接受女朋友哥哥的孩子,能够接受结婚之前突然多出个不相干的孩子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这本身就是一件特别伟大的事。

斯曼也觉得导演确实做得挺好的,他对她确实是真爱。

于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导演开着他的四驱越野车载着斯曼,踏上了回乡之路,去接斯曼的“侄子”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