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时间大约是八点过一点。娇娇下班以后并没有马上回家,独自一人去三里屯附近逛了一会儿。
夜幕之下,霓虹闪烁,娇娇来北京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来这边。这里号称是酒吧聚集地,果然热闹,灯红酒绿,音乐喧闹。小酒吧里挤满了人,门口全是拉客的,过度热情,叫人不敢靠近。
娇娇只想散心,不想买醉。
心情不佳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孤军奋战在北京,她太孤独了。
爱情,她现在不敢奢望,但仍旧留有期待。
朋友,主要是朋友,太少了,根本就没有朋友,在这里,如果文文在就好了。
这是娇娇沿着酒吧街闲逛的时候心里反复想的话。
二是,元亮自从拿到了娇娇的手机号,就经常打过来骚扰。
尽管他被他妈看着出不来,但是他的一些极端做法还是影响到了娇娇的心情。这些极端做法包括那些层出不穷手机短信和QQ留言,如果一次不接他电话或者是关机,那他至少要发二十条以上短信或者留言,多半是谩骂,威胁,少数是祈求。还包括在论坛里发帖子骂娇娇忘恩负义,还有那些网络校友录里的变态留言。娇娇也试过给他回复,跟他对骂,也曾跟他争辩过到底是谁忘恩负义。但是,现在想想,真的是很无聊的事情,毫无意义。
现在娇娇走在街上都不觉得冷,心里有事都来不及体会冷暖这回事。
内心千疮百孔的娇娇漫无目的地走着,在街边吃了几串麻辣烫,逛了一家CD店。
市面上让人喜欢向往的好东西太多了,层出不穷,可是钱包里的钱却太少了。只能幻想,幻想着自己有一天突然发财了,然后一股脑地把自己心心念念许久的东西统统买回家。
娇娇不买生活必需品以外的东西,主要原因是她赚的钱要用来养活小乐。
CD不能买,但是酒可以喝一杯。娇娇逛完CD店以后,决定任性一把,进到酒吧里喝上一杯。因为她在门外路过的时候,看见这家酒吧里人不是很多,音乐也相对安静,那宽厚的木制吧台,高高的吧台椅,看上去很想过去坐一会儿。最主要的是酒吧的名字,“男孩女孩”,感觉特别青春,无忧无虑。
最近一直没有喝酒,上次喝完农药洗了胃,胃部就一直不好,后来天天喝小米粥养着,最近可算是养回来了。
娇娇坐在吧台前,点了一杯伏特加加冰,这样的冬季适合喝烈酒,好让心更热一些。
一杯酒还未喝完,酒吧里的客人开始多了起来。娇娇抬头看了一眼墙壁上挂的电视,画面右上角显示的时间是九点多,这个时间对于习惯了早睡早起的娇娇来说,已经是很晚了,该回家睡觉了。可是,现在娇娇有一点不想回家。
音乐随着客人的增多也渐渐热烈起来,喝得微醺的人们开始雀跃,有的人站在吧台前的空地,随着音乐扭动着腰身,妩媚至极。
娇娇看得入神,边看边笑着,渐渐地,她的心情也好了许多。眼前这些人可真快乐,脸上挂着肆无忌惮的轻松,尽情地说笑着,尽情地跟认识或是不认识的人交流,趴在耳边大声说话,酒和音乐成了最好的桥梁,架起了人与人的便捷互通。
娇娇喝完一杯以后,又要了一杯。一个晚上思绪有点杂,想得有点多,也许是酒精的缘故。
娇娇刻意不去胡思乱想,她告诉自己,今天是出来散心的。好在,所处的这个小环境相对欢乐,看来她的选择没错。
正在孤独地坐着,看人群在空地处跳舞,那些酒精的作用下乱扭出来的任性舞姿实在令人好笑,忍不住多看。
正在此时,娇娇的耳畔突然响起一个陌生男性的声音,那声音非常柔和,与这酒吧里的嘈杂气氛严重不搭:“请问这个位置有人吗?”
娇娇看了他一眼,是个看上去比自己略小的男人,皮肤白皙,五官俊朗,体型微胖,个子不高。他说话的时候屁股已经快要挨到娇娇旁边那个唯一剩余的空椅子了,娇娇只是朝他摇了摇头,示意没人,并没有开口说话。
男的在娇娇的旁边坐下来以后,也点了一杯伏特加,但是他的伏特加并不纯粹,里面加了饮料。
也许,是跳舞的那些人太抢风头了,吧台的人都在看着他们。这群人也越跳越夸张,完全不把周围的目光当成收敛行为的压力。
又看了一会儿,娇娇又听到耳畔那陌生的男人说话了:“她跳得可真搞笑,像一只崴了脚的鸵鸟,有没有?”
娇娇看了他一眼,说话的正是刚刚坐过来的男人,语气柔和,北京口音。刚刚那句话,不像是跟娇娇说的,但是偏偏只有娇娇听得最清楚,所以娇娇也就以为是对娇娇说的。
管他呢,娇娇决定再任性一把,于是,她跟那男的说:“说得好像你见过崴了脚的鸵鸟似的!”
“这不就见着了嘛!”男的说着,自己都忍不住乐了。
娇娇朝跳舞的那几个女的又看了看,果然,其中最夸张的那个确实有一点像崴了脚的鸵鸟。鸵鸟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娇娇只在电视里见过,她跟那男的说:“更像是崴了脚的大鹅。”
“哈哈哈,还是你形容得贴切!”男的恭维道。
娇娇乐了,为她贴切的形容,为她们两个坏心眼的旁观者拿人家取乐。
“咱俩这样形容人家是不是不好?”娇娇突然问道。
“那我们喝酒好了,来,碰杯!”男的端起酒杯,跟娇娇轻轻地碰了一下,等娇娇喝酒之前,又补充了一句,“为了咱们共同的看法,干杯!”
娇娇一边喝酒,一边沉浸在刚刚的那句话里。一句话就把两个陌生人拉到了同一个阵营里,真是厉害。那句“咱们的共同看法”,短短几个字,用得这么微妙。
“不能说是看法,只能说是两个坏心眼的人!”娇娇说。
“要坏也是你坏,我说是鸵鸟,起码是个像样的哺乳动物。你可倒好,连大鹅都上来了!”男的取笑道。
“你要是不说人家跳舞姿势像崴脚,我哪能想得到?”娇娇狡辩。
“那好吧,是我坏心眼,我自罚一杯。不,是一口。”男的抿了一小口酒。
“你得自罚一大口,因为你那个不是纯的,是兑了饮料的。”娇娇说道。
男的又补喝了一大口酒。
之后二人陷入沉默,良久无话,只是依旧并排在吧台边坐着,看跳舞的人的热闹。
“我可能待会儿就得走了,我不能在这里多待。”男的突然靠近娇娇说道,语气就像个老朋友,略带不舍。
“噢!”娇娇不知道此时该说什么。
“认识你挺高兴的。”男的说。
“我也是。”
“你叫什么?”男的突然问道。
“你猜!”娇娇笑道。
“我上哪猜去?!”男的崩溃。
“下次要是还能遇到,我再告诉你。”娇娇也不知道从哪想出来的这句话。
男的突然跳下吧台椅,然后推门而出。这个举动把娇娇弄得手足无措,她没想到男的就这么走了,也许是生气了,她想。
可是五秒钟都不到,他出去以后又回来了。
“这位小姐,看起来很面熟呀,好像哪里见过!”男的笑道。
“你太狡猾了!”娇娇乐了。
“那,你说的,要是再见面就告诉我你叫什么的。”男的满脸得意。
“裴娇娇。”娇娇接着又问了她所关心的问题,“你经常来这儿吗?看你泡妞技术挺高的!”
“你是说我在泡你吗?”男的反问。
“噢,不是,是我口误!我是说,你挺聪明的,看起来。不对,听起来,总之,口才,你懂的。”娇娇开始尴尬。
“什么乱七八糟的。”男的一头雾水,又重新坐回椅子,“我叫尚伟烨,尚是高尚的尚,伟是伟大的伟,烨是火华烨?”
“华是哪个华?”
“还能是哪个?不能是很滑的滑吧。华夏的华!”
“噢!”
“你呢,你姓哪个裴?”伟烨一本正经地问。
“还能是哪个裴?”
“怎么写?”伟烨较真起来。
“赔钱货的赔!”
“你可不是赔钱货!”伟烨说的是心里话。
“为什么不是?”
“咱这长相,得赚翻了,放心,你赔不了!”伟烨善于把两个人的关系拉近,用他那些特定的词汇,比如“咱”。
“你是说我傍大款吗?”
“不不不,咱不干那技术含量低的事!”伟烨明显开始捧着说。
“那干什么技术含量高?”
“自力更生,白手起家!”伟烨好像把自己套进去了。
“你刚才不是说要走吗?”娇娇突然回过味来。
“我哪有说过?”伟烨却不承认。
“你就是说过呀!”
“你幻听了。你才多大呀,耳朵就不好使了!”伟烨乐了。
“我靠,你忽悠我。你利用了我的恻隐之心!”娇娇瞪着伟烨。
“你对我有恻隐之心呀?”
“不是。我是说,你突然说你要走,我本能就会反应不想让你走,但其实我们并没认识多久。于是你再问我名字,我就毫无防备地告诉了你!我分析得对吗?”
“嗯,恭喜你,分析得基本正确。”伟烨又要了一杯伏特加,然后也给娇娇要了一杯,“这是一种心理暗示,属于读心术的一种。当两个人刚刚建立起来的交流突然有人提出退出的时候,另外一个人本能就会反应出不舍的情感来,这个情感可以利用起来,比如要电话号码什么的,你懂的。”伟烨解释得头头是道。
“还说你不是泡妞高手?!”娇娇又瞪了他一眼。
“这都是网上学的。”
“网上还有教这个的?”娇娇不信。
“我也只会这一个。”
“那我说什么也不能把电话号码告诉你!”娇娇得意地说。
“对,你别告诉我,等下次见面你再告诉我。”
“你又要出去了是吗?”娇娇说完这句,两个人同时默契地笑了出来。
笑了一会儿,娇娇突然问道:“你到底是走还是不走?”
“你不给我电话号码我就不走。”
“不走好,不走就陪我喝酒。”娇娇想要再待一会儿,很久没有这么轻松的气氛了,她需要这样的放松。
“光喝酒有啥意思,我教你玩游戏吧。”
尚伟烨管吧台要了色子,教娇娇玩一种叫作“大话王”的游戏。后来娇娇成了大话王高手,有过曾经一个人连续杀二十二个人不败的纪录。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但这项技艺的起点,就是今晚。这个突然闯入娇娇生命中的陌生男子,用他并不太精通的伎俩,忽悠得娇娇团团转,就连她的电话号码,最后都输给了他。
在跟尚伟烨玩游戏的过程中,娇娇曾经一度幻想过这个男人,幻想两个人在一起的可能性。最后,在娇娇的心底,她把这个设想给Pass掉了。因为他是那么年轻,还是地道的北京孩子,种种迹象都表明,他不可能娶一个生过孩子的外地未婚妈妈。
打消掉其他的可能性以后,娇娇变得更加轻松了,单纯地享受着没有目的交流。这种没用目的的随性,让娇娇更具魅力。
当晚,两个人一直重复着“大话王”的游戏,真心话,大冒险,一直玩到凌晨两点多,尚伟烨在街边帮娇娇叫了一辆出租车,然后目送这位漂亮的山东姑娘离去。熬夜所带来的疲惫并没有太明显地被尚伟烨感受到,他对这个陪伴了自己度过一个良宵的女孩,意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