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瑞的慘叫聲,比殺豬都響。
周圍圍觀的人群,也都嚇了一大跳。
本來,都以為於嘉隻是反抗而已,沒想到,於嘉會對這些潑皮還手,而且還下手這麽狠,上來直接就卸胳膊。
這樣一來,就不是被動反抗了,而是主動攻擊!
“小夥子,別再打了!”
“現在收手吧,再打下去,你就觸犯刑律了!”
“停了吧!有什麽恩怨,讓官府收拾他們!”
雖說,百姓們都討厭這夥人,可也是一個勁兒地勸說於嘉,下手不要這麽重。
刑律是於嘉的短板,他不知道永樂新政裏重傷害是什麽樣的懲罰,但知道在朱元璋統治時期,百姓當街吵嘴就要挨十鞭子,當街互毆更嚴重,要看受傷輕重杖刑。
如今,永樂帝廢除了建文帝對洪武時代的所有改動,一切沿襲洪武舊製,弄成這樣,杖刑應該是跑不了,隻能比屁股開花的懲罰重,而不可能輕了。
那被下毒的事,就吃啞巴虧了?
於嘉想了想,現在收手不妥,這幾個人都是蛇一樣的無賴,如果讓他們緩過來,家裏人,必然會遭受更大的打擊。
就好比鄰居家養條瘋狗,每天你出門都能看見它,如果你不給他打怕了,他不僅會追著你咬,還會以咬你為榮,漸漸地,它還會咬你的家人。
唯一的辦法,就是以暴製暴,廢了這幾個人!
再者,大明是儒家治國,儒家和法家最大的不同,就是“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有情可原的案子,是會量刑處理的。
想到這裏,於嘉抓起黃瑞另一條胳膊,兩手一個寸勁,隻聽哢吧一聲,黃瑞另一條手臂也脫節了。
黃瑞瞪著於嘉,眼中充滿了血絲:“於大郎,你鬧著玩摳眼睛!下這麽黑的手!你廢了!官府不會放過你的!等我好了之後,我弄死你!”
“還敢口出狂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