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
江夏與鑫誠裝飾公司的案子迎來開庭。
開庭當天,江夏、李詩雨都出席了,鑫誠裝飾公司方麵,則是派陳茂和律師為代表。
法庭上,江夏控訴鑫誠裝飾公司未按合同履行職責,逾期未完工不說,還擅自罷工,導致房子到現在也沒裝修好,給他帶來了巨大的直接和間接損失,要求鑫誠裝飾公司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並給予額外賠償,並解除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
被告方自然不同意這樣的說法,陳茂身旁的律師站起來推了推眼鏡,捏著一張紙道:
“工程逾期的原因在於,原告方聘請了第三方驗收機構,在裝修過程中惡意搗亂,幹擾了正常的裝修進度,所以才導致工程逾期。”
“逾期後,在我們與原告方的交流溝通中,原告拒不承認雇人惡意搗亂、延緩進度,以達到騙取逾期補償的目的,我方溝通無效,對事情的處理沒有達成共識,所以才不得已停工。”
“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都應由原告方自行承擔,並非我方的過錯。”
被告律師發言完畢,剛坐下去,孟榮升就站了起來,義正辭嚴地反駁道:
“被告方律師說我方當事人惡意搗亂,才導致工程延期,請問有何證據證明?”
被告律師隻好又站起來,對著那頁紙念道:“我這裏有一份記錄表,八月二十七日,鼎盛工程方代表——也就是原告雇來的第三方驗收監管人員,認為水電鋪設線路有問題,要求重新鋪設。八月二十九日,水電線路重新鋪設完成,鼎盛方又以水管架設不合理為由,要求再次重新鋪設管道。九月二日,鼎盛方……”
他一口氣念了一分多鍾,全是在說鼎盛工程在裝修現場的監督人員給裝修工作挑刺兒,不是要求推倒重來,就是認為裝修材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重新采購,要麽就是其它理由,阻撓工程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