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留在你身邊

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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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偶爾會想他。

偶爾的意思是,每半小時想一下。

曾經呢,老爹有一輛白色的越野車,小鏡坐在副駕,他會打開後排的車門,我連滾帶爬地衝進去,一家三口去兜風。

兜風雖然愉快,可惜容易出事。

老爹穿衣服比較沒譜,半夜帶我去超市買火腿腸,懶得找外套,披條床單就出門了。小鏡對此十分憤慨,覺得他拉低了整個家庭的著裝水平。我倒是無所謂,丟臉這種事情我也算個行家,按照他的德行,沒有屁股掛一口鍋去逛街,已經比較講究了。

老爹帶著我去接小鏡下班,興衝衝地,還帶了禮物。小鏡剛上車,臉色鐵青,說:“你看看你穿的什麽。”

老爹說:“還行啊。”

小鏡怒視他的腳。

他下身運動褲,鞋子卻是一雙皮靴。

小鏡說:“你瘋了嗎?”

老爹傻笑,說:“急著接你怕遲到,隨便穿的,有創意吧,哈哈哈哈哈哈……”

我沒敢跟著笑,我又不傻,這時候附和他等於自殺。

在恐怖的沉默中開了二十分鍾,小鏡突然爆發了,說:“你下車。”

老爹說:“高架怎麽下車?”

小鏡說:“下車,我不想跟你在一輛車裏。”

老爹和我被趕下車,一人一狗戰戰兢兢地沿著高架最邊上,徒步走了半小時。車子在我們旁邊呼嘯而過,望著老爹的背影,我特別擔心他想不開,一頭從高架上跳下去。

他的禮物是一盒麵窩,是白天他在家用油鍋炸的。我永遠記得他滿臉麵粉的樣子,忙活著對我說:“人都有兩個家,出生一個,結婚了又一個,以前那個就叫老家。小鏡嫁到南京了,我要學會做她老家的小吃,她就會真的把這裏也當成家。”

看來,他失敗了。

類似的失敗還有很多次,具體過程我搞不清。他們相戀三年,可是婚姻隻有非常短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