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殺穿了噩夢遊戲

第14章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

字體:16+-

高歌和方笙從頂樓下來了。隻往下走了一層樓,方笙就又帶高歌走了進去。

這一層比起頂層安靜多了,類似西餐廳。此時人很少,方笙在靠樓道口比較近的位置上坐下,準備和高歌在這裏吃晚飯,畢竟到現在倆人晚飯還沒吃。

這一層環境不差,但在這一層吃飯的人並不多,非常安靜。配合著悠揚的小提琴協奏曲的背景音樂,讓人心情放鬆愉悅。

高歌中午因為朱二斌的緣故,沒吃好飯,此時此刻他剛要吃飯的時候,從樓道口附近,走上來一個吸走大片眼球的身影。方笙看到來人,也露出了一絲錯愕:“巧了,這就是神童。”

這是一個小男孩,從外表上看大概隻有七八歲左右。他發絲淩亂,像是多日沒怎麽洗,搞成一個雞窩頭。而男孩的一張小臉上戴著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鏡,因為他的年紀並不大,所以五官還沒長開,沒什麽明顯特征。

讓人感到驚訝的是,這個家夥,竟然是穿著一身白色大褂!看起來很滑稽。

這身白大褂,看著不像醫院裏醫生的穿著,因為上麵全是汙漬,像油漆又像染料又像血跡。

他腳下更是踩著一雙小皮鞋,鞋跟有點高,整個鞋子上全是泥汙,也不係鞋帶,就這麽套在那兒剛好。

這身行頭在一個孩子身上,顯得十分古怪。

他小小的身軀端著一個大大的餐盤,很費力的把餐盤放在靠高歌和方笙旁邊的位置,這個位置離樓道口也挺近。

他的盤子裏放著一大塊血淋淋的生牛肉,還有一坨攪成碎末的肉餡,最後是一整條的大腸,看起來好像沒洗,還帶著餡。

高歌瞬間沒了胃口。

小男孩又從白大褂的口袋裏掏出一個小瓶子,打開了瓶蓋,然後往餐盤上麵澆。

一股刺鼻的味道傳來,血淋淋的牛肉的表麵逐漸變成了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