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同股不同權。”
因為後來投資者目的就是賺錢,反正股份在手,隻要贏利就有更多的分紅。
然而他們太不了解張大胖子了……
張大胖子怎麽可能吃這種虧?
人家是什麽都想要。
就利用投票權更多,從而出台多個措施,從富興集團挖錢到他的家族私人企業……
說白了就是坑投資人的錢。
於是富興集團虧損,投資者手中股份再多,也沒有分紅。
相反,張大胖子利用工資獎金的形式,將錢分給他的嫡係和親戚們。
這些情況,範興也完全了解了。
他看過富興集團的資料之後,不得不承認的一點,
顧南是該**張大胖子。
顧南是可惡。
但還隻是表麵上的。
但張大胖子是可恨,該殺的那種!
他隻能慶幸自己之前沒有讓集團重金投資富興集團。
不然的話就死定了。
隻是現在情況也有點麻煩。
如果顧南那邊遲遲不選擇兼並富興集團,不去繼續收購股票。
那這些股票隻能砸在他手裏,砸在手裏的後果是什麽?
現在整個寧父完全就屬於資不抵債的情況。
他拿這些股票沒用。
因為不能分紅。
股票不能分紅,就意味著沒有根本價值了。
而且想要出售也很難了。
因為已經沒人再去大規模收購這些股票。
範興突然有一種不太好的感覺。
他發現自己可能陷入一個巨大的騙局之中!
他竟然不知不覺的炒股炒成股東。
買房買成房東。
這簡直是可笑。
不過,他也有備案。
如果顧南不收購,那他就堂而皇之地入住富興集團。
然後開始盡量拆賣這個集團。
總之要湊出他花費的700億來!
那棟總部大樓,應該就能賣出30個億來。
想到這裏,他帶上人馬,準備去富興集團的總部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