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结婚了。婚后不久的一个夜晚,我坐在壁炉旁吸完一斗烟,手里拿着本小说在打盹儿,一整天的工作使我筋疲力尽。我妻子上楼休息了,前厅大门刚刚上了锁,仆人们应该也睡了。我站起来磕了磕烟灰准备去睡觉,突然听到一阵门铃声。
我看了一眼表,差一刻十二点。这么晚了,不会有人来拜访,一定是病人,而且是一个急需护理的病人。我很不情愿地走向前厅,打开大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门外石阶上站的竟是福尔摩斯。
我的朋友说: “华生,希望此时打扰你还不是太晚。”
“亲爱的伙计,快点进来吧。”
“你好像很吃惊,不过也难怪。现在放心了吧,不是别人,是我。喂,你还是喜欢吸结婚前吸的阿卡迪亚混合烟,没说错吧?你衣服上蓬松的烟灰告诉了我。一看便知你还是穿惯了军装,如果再改不掉袖中藏手帕的习惯,你就永远也不像真正的老百姓。今天晚上我能留下来过夜吗?”
“当然可以。”
“你说过,你有一间单人客房,我想现在你这里没客人,衣帽架证明了这一点。”
“很高兴你能住在这里。”
“谢谢。那么,我要占用衣帽架上的空钩了。哦,有点遗憾,我发现你家有不列颠工人来过。有什么麻烦吗?希望他不是来修水沟的。”
“不是,是修煤气。”
“我看到铺地的漆布上留下了他的长筒靴钉印,灯光正好照在上面。不用了,非常感谢,我在滑铁卢吃过晚饭了。不过,很高兴跟你一起抽斗烟。”
我把烟斗拿给他,他坐在我对面,一言不发地吸起来。我很了解他,要不是有很重要的事,他是不会这么晚来找我的。于是,我耐心地等着他开口。
他看了我一眼,终于说: “你现在好像很忙。”
我回答道: “不错,忙了一整天。但对你而言,说这话很多余。不过我还是想知道你怎么判断的。”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
“亲爱的华生,我最了解你的习惯。”福尔摩斯说道, “你出门就诊时,去近处就步行,去远处才乘马车。我发现你的靴子虽然穿过,可一点也没弄脏,可见你现在很忙,经常要乘马车出去就诊。”
我大声说: “高明呀。”
“其实这很容易。当一个善于推理的人提前说出推论时,通常都会使周围人感到奇怪,那是由于他们忽视了推理的细节。你写书时虽大肆渲染,却也有意保留了一些包袱,不抖给读者,因此才收到更好的效果。现在,我反倒跟那些读者的情况相似,因为正有几件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案子。我虽然有了些线索,但却缺少使我的推理自圆其说的证据。不过,相信早晚会找到的。华生,我一定能找到!”
他两眼炯炯有神,瘦削的脸上微微泛着红光。现在,他已不再像刚才那样有所矜持,而是显得非常激动兴奋,不过,仅仅是一瞬间,他又恢复了常态。当我再看他时,他的脸又变得一如印第安人似的冷峻,让人觉得那只是一架冷冷运转的机器,而非血肉之躯。
福尔摩斯说: “这个案子有几点非常值得注意,甚至可以说相当匪夷所思。我已经调查了整个案子,感觉好像就要摸到终点了。但如果你能在这最后环节上帮我一把,那可真是给我帮了大忙。”
“我当然愿意帮你。”
“明天,你能否跟我去趟奥尔德肖特?不过有点远。”
“我想我可以请杰克逊帮我出诊。”
“那太棒了!我想乘十一点十分的火车,从滑铁卢出发。”
“那我还是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的。”
“如果你不很困,我现在就把案子的情况讲给你听听。”
“你来之前确实很困,不过现在很清醒。”
“我尽量讲详细些,不放过任何细节。也许你已知道这件事了,就是巴克利上校被杀的案子。他是驻奥尔德肖特的芒斯特皇家步兵团的一员。”
“我从来没听过这个案子。”
“如此看来,这案子仅在当地引起了些注意。事情发生在两天前,情况大致如此:
“你知道,芒斯特步兵团是不列颠军队中最有名气的爱尔兰兵团,它过去在印度和克里米亚战役中战功赫赫,从此一直功绩卓著。直到星期一晚上,詹姆斯,巴克利上校还在指挥着这支军队。他作战勇敢,是个很有战斗经验的老战士,后来因在印度平叛中的英勇表现而从一名普通士兵开始一步步被提拔,最终成为了这个团的指挥官。
“巴克利上校还是军士时就已经结了婚,他妻子叫南希·德沃伊,是该团一位前上士的女儿。因此,你能想到,当时这对如此年轻的夫妇在新环境中肯定会受到些排挤。但是他们很快就适应了下来,并且慢慢融入其中。据说,德沃伊很受该团女眷的喜爱,而巴克利也受到了团里军官们的尊敬。补充一点,德沃伊长得很漂亮,现在尽管结婚已有三十年,却依然美丽动人。
“因此,巴克利上校的家庭生活一向美满幸福,我从墨菲少校那里得知,从未有人听说巴克利夫妇有过不和。总的说来,他认为巴克利上校爱他的妻子胜过他妻子爱他。据说巴克利上校一天不与妻子在一起,就焦急难耐。而巴克利夫人呢,虽然深深地爱着她的丈夫,并忠实于他,但却不是很有女性的温柔。不过,在该团他们是公认的模范夫妇。从夫妻关系来看,实在想不出是什么导致了后来的悲剧。
“巴克利上校的性格有些古怪。一般情况下,他给人的感觉是强壮而活泼,但有时又很粗暴,报复心极强,但这种脾气在他妻子面前从未发作过。我向另外五名军官了解过,墨菲少校和其余三个人都曾发现了一个现象,就是他经常会流露出特别忧郁的神情。墨菲少校说,巴克利上校在餐桌上与大伙一起打趣开玩笑时,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常常从他的脸上抹去他的笑容。事发前几天,他意志消沉,心情忧郁。战友们见到他这样,甚至都联想到了某种迷信色彩,认为他性格中的古怪与此有关。他很迷信,不敢一个人独处,尤其是在夜晚。这种幼稚的举动常常引起人们的猜测与谈论。
“芒斯特步兵团原来是老一一七团,第一营几年来一直驻扎在奥尔德肖特。结过婚的军官都住在军营外。这么多年来,上校一直住在名为‘兰静’的小别墅里,离目暑光营有半英里远。别墅周围都是庭院,西边距离公路仅有三十码。他们只雇了一个车夫和两个女佣,因为巴克利夫妻没有孩子,通常也没有客人去住。所以,小别墅中通常只有上校夫妇与三个仆人。
“现在,我告诉你上星期一晚九点到十点间, ‘兰静’别墅中发生了什么。
“巴克利夫人是罗马天主教信徒,因此十分关心圣乔治慈善会。该慈善会由瓦特街的小教堂举办,专门向穷人施舍旧衣服。那天晚上约八点钟,她要参加慈善会召开的会议。在她离开家时,车夫听到她和丈夫说了几句家常,意思是很快就回来。后来,她又去邀请莫里森小姐一块儿出席会议,莫里森小姐住在附近别墅里。会议持续了四十分钟,大约九点十五分巴克利夫人起身回家,在莫里森小姐家门口,俩人分手道别。
“‘兰静’别墅有一间阳光晨室,正面对一条公路,还有一扇玻璃门直通草坪。这块草坪宽三十码,有一堵墙与公路隔开。墙很矮,上面装了铁栏杆。巴克利夫人到家后先来到这间屋子,那时窗帘还没拉上,因为这间屋子晚上一般不用。她亲自点了灯,又按了按铃,让女佣简·斯图尔德送杯茶过来。这与她平时的习惯不太一样。上校正在餐厅里,听到妻子回来了,就也去了那间屋子。车夫看见上校经过走廊,走了进去。然后上校再也没能出来。
“巴克利夫人要的茶大约十分钟后才准备好。当女仆来到门口准备送水进去时,她听见巴克利夫妇正吵得很凶,感到很奇怪。她敲了门,但没人回应,于是便扭动把手想打开门,可是门却从里面锁上了。很自然,她急忙回去告诉了女厨师,于是两个女仆与马车夫一起来到阳光晨室门口,屋里的人仍然吵得不可开交。他们都说,当时只听到巴克利夫妇的声音。巴克利声音很低,又是断断续续地说,所以他们三人都并未听清他在说什么。但是他夫人的声音却很高,她伤心地喊叫时,他们都听得很清楚。她反复地说:‘你这个懦夫!现在怎么办?你倒是说话呀!你是懦夫!懦夫!把青春还给我!我再也不能忍受和你一起生活了。你是个懦夫!’接着,他们就听到巴克利上校发出了可怕的喊叫声,同时又是人倒地的声音和女人的尖叫声。尖叫声一阵阵传出来,他们感觉发生了悲剧,便想闯进去。可是门很牢固,马车夫无法闯进去,而两个女仆早已吓傻了。不过,车夫突然想到了好办法。他急忙离开门,绕到草坪上。该草坪正对一个法式落地长窗,上面有扇窗户没有关。我听说,这扇窗户夏季从来不关。车夫轻而易举地爬了进去。这时,巴克利夫人昏过去了,倒在沙发上,而那个可怜的老军人则倒在血泊中,双脚搭在沙发的扶手上,头在地上,靠近火炉挡板。
“车夫看到男主人已无望救活,自然想赶紧打开门。但是,出人意料的问题发生了,钥匙竟不在门里侧,他在屋里到处找也没找到,于是只好又从窗户出去,找来了一名警察和一位医生。由于这位夫人还未苏醒,于是被抬回了自己的房间,不过她被认为是疑犯。上校尸体被安放到了沙发上,然后,警察对现场做了仔细检查。
“在巴克利上校的脑后有一处二英寸左右长的伤口,是由突然遭到钝器袭击所致。至于凶器是什么,这很容易推测。尸体旁放着一根骨质的雕花木棒。上校生前喜欢收藏武器,大多是从他曾参战的国家带回来的。警察认为木棒也是他的收藏品,但仆人们却说没见过这木棒。不过,如果将它与室内其他的珍贵武器混在一起,还真是很容易被忽略。警察们在屋里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但有件事却让入迷惑:那把钥匙既不在巴克利夫人身上,也不在死者身上,更不在屋里。后来,是从奥尔德肖特找来的一个铁匠把门打开了。
“这些就是案子的详细情况。墨菲少校请我在星期二早上去奥尔德肖特帮他们破案,我认为你也会对这个案子感兴趣。不过,我感觉此案要比我开始预计的复杂得多。
“在我全面检查房子前,也询问过仆人们,他们所讲的就是我刚刚对你说的那些情况。女仆简·斯图尔德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她一听到巴克利夫妇在屋里争吵,就去找另两个仆人了。但当她一个人在门外时,她说巴克利夫妇说话的声音非常低,她几乎听不到什么,只是根据他们的语调而不是他们谈话的内容判断他们在争吵。后来在我极力追问下,她又想起巴克利夫人曾几次提到大卫这个名字。但上校的名字是詹姆斯,不是大卫。看来这个大卫有可能就是他们吵架的原因。
“在这个案子中,有一件事给警察和仆人们都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就是上校的面部扭曲变形了。据说,当时上校的表情极为恐惧,可能是受了很大惊吓。这种变形可怕的面孔,使看到过的人都几乎吓得晕过去。想必他之前已经料想到了什么不利的结局,因此才经常过度恐慌。很可能上校已知道他妻子要杀害他,这正是警察们想说的。他头后部有伤口这一事实也与这种假设不矛盾,因为那时他或许正想转身躲避别人的袭击。巴克利夫人患了急性脑炎,到现在还神志不清,没办法从她那里得到情况。
“据警察了解,那天晚上与巴克利夫人一起回来的莫里森小姐,也不知道巴克利夫人回家后发脾气的原因。
“华生,我在搜集到这些事实以后,一连吸了几斗烟,力图找到些关键的突破点,并把次要问题先摘出去。有一点可以肯定,屋门钥匙的失踪是这个案子中最奇怪的一点。我们很认真地搜寻了整个房子,但一无所获,显然是有人刻意拿走了钥匙。既然巴克利夫妇都没拿,那么一定有另一个人来过这屋子,而且一定是从窗子进去的。我认为,只有彻底地搜查草坪,才可能找到第三者留下的线索。我惯用的侦察方法你是很了解的,华生,在这次调查中,我几乎用了一切方法,最后总算发现了一些线索。不过与我预测的不大一样;的确有个人穿过草坪进了房间,我找到了五个很清晰的脚印。其中一个在路旁,是他翻墙时留下的,另两个在草坪上,余下的两个不清楚,是他翻窗入室时留在窗前地板上的。另外他穿过草坪时是跑着的,因为脚尖印比脚跟印深。不过,更使人惊讶的是他的伙伴,并非他。
“他的伙伴?”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很小心地铺在膝盖上,说道: “不错。”
福尔摩斯又问我: “你认为这是什么东西?”
纸上印着某种动物的爪印。它有五个爪指,爪尖非常长,爪子有中型点心匙那么大。
我说: “是一只小狗。”
“你听过狗爬窗帘吗?这些爪印是我在窗帘上找到的。”
“那是一只小猴子?”
“但并不是猴子的爪印。”
“那是什么?”
“不是狗,不是猫,也不是猴子,这东西我们并不熟悉。我也曾想通过爪印来判断它的形象。首先它是站着不动的,前后爪之间有十五英寸,再加上头和颈,那么至少有两英尺长,如果有尾巴的话就会更长些。另外还有一些信息值得参考:这动物曾在地上走过,每步之间有三英寸的距离。由此可以判断,它虽然身体长,但是脚很短。它没有留下任何毛,但形状大体上和我描述的相似。它还能爬窗帘,这是食肉动物的特征。”
“你是怎么判断的?”
“因为窗户上挂了一只金丝雀的笼子,它爬到窗帘上的目的是想吃那只鸟。”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动物呢?”
“假如我能叫出来它的名字,那可就帮了我的大忙。总之,它可能是鼬鼠之类的,不过比我们见过的要大。”
“可是这与这个案子有关吗?”
“这一点我还没弄明白。不过,无论如何,我们已经知道了很多东西。比如,屋里亮着灯,窗帘没有放下,有个人在大路上听到了他们夫妇在吵架。这个人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他跑过草坪,爬到了屋里。或许是他杀害了上校或是上校看到他,由于惊吓而摔倒在地上-头撞在了炉子上。还有一件怪事,这人在临走时拿走了屋里的钥匙。”
我说: “你的这些发现好像使事情更复杂了。”
“是的,这些情况表明,这件案子比当初想的要复杂。我把整个事件又重新梳理了一下,得到了一个新的结论,我们必须另辟切入点研究这个案子。哦,华生,耽误你睡觉了,明天吧,去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再告诉你剩下的事。”
“非常感谢,可是我已经完全被你说的事情吸引住了,没法不听下去。”
“可以肯定,巴克利夫人在参加会议前跟丈夫还很正常。我记得向你说过,她虽然不很温柔,但当时车夫听她与丈夫说话时还是很和气的。而且,毫无疑问,她‘到家,就去了不可能碰到丈夫的阳光晨室,她很激动,所以吩咐仆人为她送茶来。然后,当上校进去时,她才彻底爆发,开始责骂上校。因此,在七点半至九点这段时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并且这件事使她改变了对上校的感情。在这段时间内,莫里森小姐一直和巴克利夫人在一起,所以,尽管莫里森小姐不承认,可她一定知道发生了什么。
“开始我推测,或许莫里森小姐与上校有暖昧关系,当晚她告诉了上校夫人。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上校夫人很生气地回了家,也能解释为什么莫里森小姐否认她知道所发生的事。并且,这种猜测和仆人们所听到的也不矛盾。但是,巴克利夫人提起过大卫,而且上校忠于妻子是人人都知道的,这些都与假设相矛盾,何况还有第三者闯入过现场。这样的话,这个猜测就很难站住脚了。不过,总的说来,我不想承认莫里森小姐与上校有关系,反倒更愿意相信,这位少女清楚巴克利夫妇争吵的原因。于是,我便去拜访了莫里森小姐,询问了她有关情况。我完全相信她知道真相,并告诉她,如果弄不明白这件事,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就是重要嫌犯。
“莫里森小姐瘦弱而文雅,头发呈淡黄色,眼里含着几分羞涩,但看得出是非常聪明的人。她坐在那里,听完我的话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态度坚决地说出了一些对我很有用的事情:
“‘我答应了我的朋友,绝对不说出这件事。既然答应了,就该守诺言。可是我的朋友因病不能替自己澄清,并且因此要被指控,那么如果我确实能帮她的话,我愿意违背诺言,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都讲出来。
“‘当晚八点四十五分,我们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回家时我们经过了赫特森街,这条街很宁静,只有路左边有一盏灯。当我们走近那盏路灯时,我看到有个人迎面走来,他肩上扛着一个小箱子,背驼得很厉害,好像已经残废了。因为他身体佝偻,垂着头,两腿只能弯曲着走路。经过我们身边时,在路灯的照耀下,他抬起头看了我们一眼。当他看清楚后,马上停了下来,很吓人地惊叫了一声: ‘天啊!你是南希!’巴克利夫人的脸立时变得苍白。假如没有那个人扶住她,她一定摔倒了。我正打算叫警察,但意外的是,巴克利夫人竞对那人非常客气。
“‘她颤抖地问: ‘亨利,这三十年来没有一点你的消息,我还以为你已不在人世了。’
“‘那人回答: ‘我的确死了。’他说话的声音让人惊奇,脸色极其恐怖,那种仇恨的眼神至今仍留在我的记忆中。另外,他的头发和胡子都是灰白的,脸上爬满了皱纹,就像只干枯的苹果。’
“‘巴克利夫人佯装轻松地说: ‘亲爱的莫里森,请你先走一步,我想和这个人说几句话。’当时,她脸如死灰,嘴抖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我赶忙先走开,只留下他们单独谈了~会儿。后来,我看见那人站在路灯杆旁,发疯一样在空中舞动着拳头,而我的朋友则一言不发地朝我走了过来。一路上我们都没说话,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着我的手求我替她保密。
“‘她说: ‘那是我的老朋友,现在苦得都不像人样了。’我答应了她,她亲吻了我后匆匆离去。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全说出来了,开始没告诉警察,是因为并不知道我朋友的危险处境。现在,一切都说了,希望能对她有利。’
“华生,这些都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你能想到,这对我而言真像是黑暗中的一丝光明,以前散落的一些信息马上都可以联系起来了。至此,我对该案的来龙去脉已基本有了头绪。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寻找那个陌生的驼背人。如果他还在奥尔德肖特,事情就好办了。那地方人口稀少,一个残疾人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今天,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寻找他,到晚上总算找到了。华生,他叫亨利‘伍德,就住在他与巴克利夫人相遇的那条街上:他是五天前到这儿的。我以租户登记员的身份与女房东谈得很投机,因此得知他以变戏法为生,每天晚上都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转一圈,而且在每个俱乐部都要表演节目。他随身带的箱子里有一只小动物,女房东说,他常常利用那只小动物变戏法。女房东就提供了这么多,但后来又补充说,这么个扭曲畸形的人能活下来真是不容易。他常说些奇怪的话,而这天晚上,女房东听到他在房里哭。谈到房租,女房东说他付钱很爽快,不过,他交给女房东的押金里却有一枚像弗罗林的银币。华生,房东给我看了那枚银币,那是一枚印度卢比。
“亲爱的朋友,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找你了吧?有一点毫无疑问,那两个女人与驼背人分手后,他悄悄地跟踪了她们。他在窗外听到夫妇二人在争吵,就闯了进去,而他木箱里的小动物也跑出来了。不过,后来发生的事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那么你要去见他?”
“是的,不过需要一位见证人。”
“你想让我当见证人?”
“不错,如果你愿意。假如他肯把事情说清楚,那就最好;如果他不说,我们别无他法,只有申请逮捕他。”
“可是你能肯定,我们去那里时,他还会在?”
“我已经做了准备,在贝克街雇了一个孩子去跟踪他。无论他去哪里,这个孩子都会跟到哪里。明天,我们在赫特森街会找到他的。如果我再继续耽误你睡觉,那简直就是在犯罪了。”
第二天中午,我们来到了案发地。在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立即赶往了赫特森大街。虽然福尔摩斯很善于隐藏他的情感,但我仍能看出他的兴奋。当然,我自己也觉得莫名的冲动,像是猎奇,更像是一场智力较量的开始。每次跟他查案我都有这种体会。
我们拐进一条短街,街的两旁是二层的砖瓦楼房,福尔摩斯说: “这就是赫特森街,看,辛普森来接我们了。”
一个小个子的流浪儿一边向我们跑一边喊: “福尔摩斯先生,现在他正在里面。”
福尔摩斯热情地拍着小孩儿的头说: “非常好,辛普森!华生,快点儿,就这间屋子。”福尔摩斯递进去一张名片,说有事情要请教。过了一会儿,那人出来见我们了。尽管天气很热,那人却依然蹲在火炉旁,小屋热得像蒸笼。这人弯着腰驼着背,身体蜷缩在椅子里,给人一种难以描述的,因其畸形身躯而产生的丑恶感。但是,当他转头看我们的时候,我却隐约觉得那张脸虽然沧桑粗黑,竞也依稀可见一种挺拔俊秀。他的眼睛怀疑地盯着我们,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只是指了指椅子示意我们坐下。
福尔摩斯温和地说: “我想,你就是在印度待过的亨利·伍德。我们来拜访你是为了巴克利上校被杀的案子。”
“我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这就是我所要查的。我想告诉你,如果这事弄不明白,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会被认为是嫌疑犯。”
他闻言大吃一惊。急忙说: “我不认识你,也不清楚你怎么会知道这件事,但是你敢发誓,你所说的都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她现在昏迷不醒,等她醒来我们就逮捕她。”
“天啊!你是警察?”
“不是。”
“那么,这事与你有什么关系?”
“为了弄清真相,这是每个人的义务。”
“你应该相信我,她是清白的。”
“那么你是凶手?”
“不是我。”
“可是,除了你们,还有谁会杀害巴克利上校呢?”
“他是上天报应,死于非命。不过,请你相信,如果我能如愿地把他的脑袋打开花,让他死在我的手里,那他也是罪有应得。如果不是他心有愧疚,自己摔死,我也一定会杀死他。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隐瞒什么,我要把这件事讲出来,因为我无愧于任何人。
“先生们,事情是这样的。你们别看我现在背驼得厉害,肋骨也扭曲变形了,但是当年,在一一七步兵团,下士亨利可是最英俊的。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布尔蒂兵营中。我和已死的巴克利同是连里的军士长,而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在团里则是出了名的美女,我们两人都爱上了她,但是她却只爱我。也许你们会见笑,当时南希确实是因为我的英俊潇洒才爱上了我,尽管我现在惨不忍睹。
“但是,我虽然得到了她的爱情、她的心,她父亲却把她许配给了巴克利。那时我性格鲁莽,而巴克利则受过良好教育,并且很快就升为了军官。不过,南希仍然对我一片痴心,如果不是印度发生了叛乱,全国形势大变,我很可能就是她丈夫了。
“我们全都被困在了布尔蒂,包括我们的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c叛军大约有一万人,好像一群凶狠的猎狗围着一只猎物。第二个星期后,我们的饮用水喝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向这边打过来。所以,唯一的问题,或者说是唯一的希望就是看我们能否联系得上他们,因为带着妇女与小孩,突出重围根本不可能。于是我毛遂自荐,请求冲出去与尼尔将军联系。我的请求马上被批准了,我就去找巴克利商量路线,因为他最熟悉这里的地形。他画了张地形图让我带着,以便能按图上的路线突出重围。那天晚上十点左右,我出发了。城中上千条性命等着我去营救,可是当我从城墙爬下来时,心里却只想着一个人。
“我按地形图越过了一条干澜的小河,原想可以避开敌军的岗哨,不料就在我爬到小河的拐角处时,却陷入了六名敌军的埋伏——他们早已蹲在那里等我了。瞬间,我被打晕了,手脚也被捆了起来。可是真正的伤口在心里,不在身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懂一点儿他们的语言,但也能听明白一点,那就是为我画线路图的人出卖了我,他是通过当地一个土著人通风报信的。
“我没必要再详细讲述这段经历了,想必你们已经了解了巴克利的人品。第二天,尼尔将军就赶来解了围,可是叛军被迫撤退时却把我也一起带上了。从此,这么多年,我再也没见过白人我饱受痛苦,几次逃跑,但都被抓了回去。我现在的样子就是拜他们所赐。他们带我去了尼泊尔,又转到大吉岭。结果那里的村民把这些叛军杀了,而我还没来得及逃跑又成了他们的奴隶。最终,我还是跑掉了,但没敢向南逃,而是向目暑光去了阿富汗。我在那里流浪了几年,又回到了旁遮普省。那几年里,我多数时间都与土人生活在一起,为了生活我学会了变戏法。像我这副样子还有什么必要再回英国,何必再让战友们知道我的情况呢?虽然我很想报仇,却也不愿回去。我宁愿让他们与南希认为我已死在印度,也不愿让他们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他们都认为我死了。后来,我听说巴克利与南希结婚了,而且巴克利在团里升得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想说出真相。
“很多年过去了,人老了,就特别思念故乡。近几年,英格兰那绿油油的大地和美丽的田园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最后,我终于下定决心,在余生一定要再回故乡看看。我攒够了路费就回来了,接着就在兵营附近住下来。我了解军营生活,所以知道怎么做才能使士兵们开心,于是表演杂耍成了我维持生计的手段。”
福尔摩斯说: “你的故事真让人感动。我听说你巧遇了巴克利夫人,你们也相认了。我认为,你是跟随她回家后,从窗外听到他们夫妇的争吵,所以才穿过草坪冲了进去。”
“是的,先生。巴克利一看见我,马上大惊失色,那是我所见过的最难看的脸。然后他就向后摔倒,头正好碰在炉子的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前就死了,我一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他死了,这就像读壁炉上边那镜框里的经文一样清楚明白。他一看见我,就像乱箭穿过了罪孽深重的心。”
“后来发生了什么?”
“后来南希也晕倒了,我赶忙从她手里拿过钥匙,准备打开门求救。可是我忽然又想到,这事对我不利,假如我被抓住,秘密就泄露了,于是想到还是离开好。我赶忙把钥匙放入口袋,扔下手杖,提起了窗帘上的特笛,将它塞进箱子里就逃跑了。”
福尔摩斯问: “特笛是谁?”
亨利向前倾了倾身子,打开了屋角一只小笼子的门。一只红褐色的可爱的小动物跑了出来。它身子瘦弱而柔软,腿像鼬鼠的腿,鼻子又细又长,红眼睛很美丽,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动物。
我喊道: “是猫鼬。”
亨利说: “不错,人们经常这样叫它,不过,也有人称它獠,我叫它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特别灵巧。我有一条去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在俱乐部里捕蛇逗士兵们开心。先生,您还有问题吗?”
“没有了,不过,如果巴克利夫人还有事,我们会来找你。”
“当然,如果是那样,我自己会去的。”
“如果可以的话,就不要把巴克利的罪恶抖出来了吧!你已经知道,这三十年来,他一直很受良心的谴责,你就饶了他吧。墨菲少校在那边,伍德,再见。我去了解一下是否又发生了什么事。”
少校还没走到拐弯处,我们就追上了他。
少校说:“福尔摩斯,你一定已经听说了吧,看来这事是我们庸人自扰了。”
“什么意思?”
“医生刚验完尸,上校死于中风。你看,这事本来很简单。”
福尔摩斯笑道:“不错,是很简单,华生,我们回去吧!奥尔德肖特不再需要我们了。”
到达车站时,我忍不住问: “还有一件事我不清楚,南希的丈夫叫詹姆斯,那个人叫亨利,可是南希为什么要说大卫呢?”
“亲爱的华生,其实我绝非你所说的,是个高明的推理家,没那么神。否则我就应该能根据这个词猜出全部故事了。现在看来,大卫只是个谴责的词。”
“谴责的词?”
“是的,你知道,大卫《圣经》中记载,以色列王大卫喜欢以色列军中赫族人将领乌利亚的妻子拔士巴,为了得到她,便派乌利亚到前方,乌利亚由于被人出卖而中了埋伏身亡——译者注)有一次和巴克利做了一样的错事。你还记得乌利亚和拔士巴的故事吗?我对《圣经》中的细节记得不太清了。但是,如果你看看《圣经》中《撒母耳记》第一章或第二章,就应该知道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