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社旗現在有雙重身份,一個身份是縣裏的典史,管理百餘名捕快,主管緝捕巡邏,以及監獄犯人管理等業務。
他的另一重身份是師長,管理手下三千名新兵。
臨走前,楊殿城交代他,這次帶兵出去,麵對的是諸春秋,他手中有一千鄉勇,搞不好雙方會發生戰鬥。
戰鬥就戰鬥吧,自己不該怕他,相反的是,他該怕自己才對。
畢竟,自己是官,他是民。自己師出有名,他反抗就是造反。自己是正義之師,他是邪惡的反抗。
最終,正義必勝,自己必勝。
但是,楊殿城給武社旗出一個難題:不許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把諸春秋拿獲。
這就是讓武社旗麻爪了。
打仗哪有不受傷的,哪有不死人的道理?你再愛護你的兵,也不可能保證他們不受傷啊?
刀箭無眼,傷了誰都有可能。
楊殿城說:“我們有連射弩,他們沒有。我們在一百步外就可以射擊他,他們沒有連射弩,必須走到麵前才能打傷我們。”
“我們不利用我們的優勢,幹嗎和他打近戰?”
“但是,對方有弓箭啊!箭不會射傷人?”武社旗歪著脖子爭辯。
楊殿城說:“我不管,你這次帶出去三千人,回來的時候必須還是三千人,一個也不能少!”
“好吧,我聽爵爺的安排就是了。”武社旗被逼無奈,隻好答應楊殿城的要求。
出了縣衙,武社旗先派出去一個旅,也就是一千人,在北門和西門之間的地帶藏起來,等諸春秋的兵從這裏路過時,突然襲擊他,給他出其不意地進攻,讓他損兵折將,落荒而逃。
當然,能攔住他,不讓他逃跑是最好的。
這也基本不可能。
武社旗又派出去第二旅一千人,守在諸家和北門間的路上,當諸春秋從這裏路過時,對他進行突然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