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人生

第十五章 烏雲都有金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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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嶽娥做了魚,叫明暉來姐姐家吃飯。

下午開始淅淅瀝瀝下起雨來,整個城市灰蒙蒙,天很快黑下來,等到晚上七點,明暉還沒來,嶽娥開始焦急,讓明珠打電話問。電話打通了,明暉快哭了似的,下雨路滑,他開車把人撞了。

嶽娥一聽,臉色倏地變了,抓起自己的小包包就往外走。

開車?開什麽車?什麽時候學的駕照?電瓶車?明珠也來不及多想,穿上外套和媽一起出門。嶽娥方寸大亂,語無倫次地追問:“他受傷了嗎?嚴重嗎?多帶點錢吧!”

明珠也一頭霧水:“說是他撞了別人。”

臨出門時,明珠還是回屋拿了錢包。

秋雨淋漓,母女倆在路邊打了輛車,直奔事故現場。地上有一大灘血跡,交警在拍照,傷者大概已經被救護車拉走了,明暉蹲在路邊,抱著頭,路邊有一輛白色的捷達,車頭有破損。

嶽娥一見到兒子安然無恙,拉起來上下打量了一番,心有餘悸地對兒子又捶又打:“你嚇死我了,怎麽回事啊?”

明暉被嚇壞了,身體哆嗦著,也說不清楚。

明珠讓自己冷靜,走到交警跟前:“同誌,怎麽回事?”

“闖黃燈,全責,等著賠錢吧!”交警在寫字,頭也沒抬。

肇事車要被拖走待處理,明珠看著身後的明暉,媽還在心疼地摸摸兒子胳膊摸摸兒子頭,檢查有沒有受傷,明暉全須全尾,還理直氣壯地給媽解釋“那個人就忽然衝出來”,明珠氣不打一處來,質問他:“你怎麽這麽不小心?這可是人命關天的事,你有駕照嗎就開車?開誰的車?”

明暉還在為自己辯解:“我有照。”

不問倒好,一問把明珠氣得差點背過氣去,原來明暉拿來姐姐的十萬和媽的兩萬塊錢後,並沒有盤下他說的那家打印店,而是選擇了另一家較偏遠地段的打印店,花了六萬,剩下六萬買了一輛八成新的二手車,理由是運貨方便,也方便接送女朋友上下班。誰知道車子還沒開兩天就出了事,真夠倒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