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科学的角度理解死亡,要从生命的起源说起,首先要清楚生命究竟为何物。我综合物理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对生命的定义,对生命做出如下解释:
生命是在组织形成、发育的基础上,通过代谢、繁殖实现基因的传递、遗传,在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过程中,实现稳定、渐进式的发展与进化的存在。
那么,生命始于何时呢?《希波克拉底誓言》和天主教会认为生命从受孕的瞬间就形成了。受孕是指受精卵在子宫内膜上着床,也就是说天主教义认为胚胎即为生命。人本主义者认为生命始于**和卵子相结合的瞬间,即受精卵就是生命。因此天主教徒和人本主义者都认为利用胚胎做实验的行为等同于杀生,都对干细胞研究持反对意见。
为了使干细胞研究摆脱争议,日本科学家山中伸弥博士研发了诱导性多功能干细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s)技术。这是一种使人体体细胞具备胚胎干细胞活动特征,从而不需要**和卵子的结合就能获取干细胞的方法。山中伸弥博士凭借此项创举获得201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虽然天主教将受孕视为生命的开始,但法律并不是这样界定的,法律中的民法和刑法的规定又各不相同。刑法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生命始于阵痛,即母体子宫口开始张开,胎儿便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即使他还未露出母体。刑法是用来定罪与量刑的标准,它规定在阵痛开始前扼杀胎儿是堕胎罪,在阵痛开始后扼杀胎儿则是故意杀人罪。
规定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民法是如何规定的呢?民法规定胎儿完全与母体分离后,才成为民法意义上的人,这就决定了已出生的婴儿才拥有财产继承权。[4]除这两种代表性观点之外,关于生命起始时间还有其他一些看法,如部分露出说、独立呼吸说等等。
这样看来,“生命始于何时”的确是一个需要钻研的难题,短期内争议将无法平息。
天主教会将受孕视为生命的开始,刑法将阵痛视为生命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