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提轄,以後多關照關照啊!”
“是啊,您有事!明日咱哥幾個請您吃酒!”
“就是,孫二哥,大夥都是老相識了,你可不能爽約。”
“哈哈哈,客氣做甚?都是自家兄弟,哪能讓你們破費。過幾天,我做東,蓬萊閣走起,不醉不歸。”
“哎喲,孫二哥相邀……那我們必定到場。”
……
登州城府衙內,孫新此刻哪有時間顧得上其他?當上提轄官的消息傳開,他是太守眼中的大紅人被人揣測,衙門裏當差者紛紛來恭賀,沾沾喜氣。
孫新明白這是官場上的必然,或者說像是一個舞台。這些笑臉來恭賀的人或是真心,又或是假意。他也笑容滿麵地跟眾人寒暄,在衙門裏混了個臉熟。方才去辦正事——劉太守交給的第一個任務。
宋代州府太守,是朝廷委派,為州一級地方行政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或“知府”。作為一州之長,總領軍政事務,勸民農桑等。權力非常大,宋朝廷為了防止知州獨大擅權,設置了通判作為州級監察官,對知州進行製約監察。防止地方貪汙腐敗,加強中央對地方的統治力。
登州通判同樣是如此,而且是宗澤這個曆史上有名的忠臣名將。老頭六十多歲,性格固執,喜歡追根問底,毛家之所以敢陷害他人也是因他外出。
太守劉豫對這老頭也有幾分忌憚。
孫新任務就是在這老頭子回來之前,把善後工作做好。如把毛家遺留下來的田產,鋪麵等盡快處理掉。太守給了暗示,幾次轉手過戶,查無可查。
那張三千兩黃金的賠償單又被拿出來說事。賠償無果,數萬畝良田折算為賠償全被太守甩了過來。
孫新明白其中門道,自掏腰包低價買下賠償外的地契。拿到太守批條忙得不可開交。找府衙倉曹,法曹官吏重新簽訂地契憑據,大片良田,鋪麵被他轉移到自己名下。當然他現在是官身,為了避嫌。用的是小舅子顧安和幾個心腹夥計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