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彩禮就告我非禮?反手娶校花!

第2章 好吧,咱們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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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晨犯什麽事了?”

“聽說是強殲,好嚇人……”

“真沒想到啊,看他平時老實巴交的,竟然幹出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

“嗬嗬,難道你們沒聽說過,咬人的狗不叫嗎?”

見身邊的同事都對自己指指點點,蘇晨恨得牙根癢癢,當即大聲爭辯道:“我沒有!那是她自願的,我跟她訂過婚,她是我未過門的老婆,這也能算強殲麽!”

民警大叔板起臉嗬斥道:“喊什麽,還嫌不夠丟人麽?有話回所裏說!”

就這樣,蘇晨被強行帶上銬子,塞進了警車。

他的名聲全毀了,恨不得手刃陳雅和李桂香那對惡毒母女。

整件事不難分析,她們的目的就是想要三十萬,外加半套房子。

隻要把自己告上法庭定罪,還能順手索要一筆民事賠償,連先前預付的十萬塊都不用還了。

說不定十萬都未必夠……

一想到這些,蘇晨便心痛到難以呼吸!

父母還在家盼著自己帶兒媳婦回去結婚呢,沒想到竟然出了這種事。

一旁的民警大叔張誌鵬,還在耐心給他科普強殲罪的司法解釋。

“小夥子,隻要人家姑娘不願意,你就是犯法。”

“哪怕是結婚入洞房的時候,女方忽然喊停,你也必須拔出來,否則人家就可以告你強殲,知道嗎?”

蘇晨聽得目瞪口呆,連忙問他:“難道合法夫妻也不行?”

“你跟報案人隻是訂婚啊,訂婚算什麽合法夫妻?”

張誌鵬笑嗬嗬的點了根煙,繼續說道:“即便是領了證的合法夫妻,也得尊重女方意願,她說自願才是自願,當下司法條例就是這麽規定的,認栽吧~!”

草!!!

蘇晨簡直無語死了,哪有這麽扯淡的規定?

照這麽說的話,豈不是連做小姐的站街女,都可以隨時反悔,告女票客強殲,然後狠狠地宰男人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