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分。
硒施合渣的生意依然火爆,店內滿座,店外排起了長隊。
“收隊了!”
“把那幾個家夥帶回所裏!”
老孔放下手裏的涼茶碗,招呼王建等人。
在排隊客人的圍觀下,銬在電線杆上的六個小年輕被放下來。
“警官,能先給點水喝嗎?”
“警官,我真的受不了了,別再銬我行嗎?”
“警官,什麽時候可以放了我們啊?”
“警官……”
“……”
六個小年輕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了,一個個都癱軟在地上求饒。
“想什麽呢?”王建一聲冷哼:“砸了人家的店,損失還沒賠償,就想走人,天底下哪裏有這麽便宜的事啊!”
一個小年輕趕緊問道:“警官,要……要賠償多少錢?”
王建道:“被你們砸了的玻璃、涼棚、桌子板凳以及卷閘門都重新更換了,材料費及工錢,也就四五千塊錢吧!”
“啊……”
“要這麽多錢!我們哪裏賠得起啊!”
“不就幾塊玻璃和一個篷子嗎?怎麽可能要四五千塊錢?”
“……”
幾個小年輕一聽要賠四五千塊錢,心都涼了。
王建道:“人家用的可是鋼化玻璃,各種材料都是好材料,清單都在這裏,還能誆你們的錢不成?”
田勇嗬嗬笑道:“不賠償,你們就別想回家!一會兒繼續在局子裏呆著吧!”
幾個小年輕更加的癱軟。
四五千塊錢,哪怕他們六個人均攤,一人也要八九百塊。
八九百塊錢,已經是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了。
他們根本賠不起。
然而,這還沒有完。
老孔冷冷的道:“別以為賠了錢就想出去,犯了這麽大的事,每個人至少再交一千塊的罰款!”
什麽?
除了賠償還要交罰款才能出去?
一個人一千塊的罰款,那不是雪上加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