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俊一來到廚房,就聽到張顯春跟張媽媽在聊天!
張明遠有三個兒子,大兒子張孝宗,二兒子張孝祖,小兒子張顯春。
老大和老二結婚後,就分家搬出去住了!
張雨綺也嫁給了盧俊一,就剩下小兒子張顯春沒結婚,還跟著老兩口過!
張顯春一邊燒著火一邊說道:“娘,你就去劉二狗家裏去給我提親唄!
聽說劉二狗的病被盧俊一給治好了,這下他也不是小霞的累贅了,
我不是正好可以把她給娶過門來做媳婦的嘛!”
張媽媽看了一眼這個小兒子,她有點不耐煩地說道:
“不去!小霞今年才十六歲,沒到結婚的年齡呢!劉二狗肯定是不會同意的!”
張顯春不以為意地說道:
“咱爹可是村長呢,同不同意能由他劉二狗說了算嗎?”
張媽媽瞪了一眼張顯春說道:“你閉嘴,現在都是什麽時候了!
這是新社會了,你敢仗勢欺人,信不信你爹能打斷你的狗腿!”
張顯春撓了撓頭,打消了這個念頭,轉眼他又想到了一個主意:
“娘!那盧俊一不是挺有錢的嗎,讓你他給我幾千塊錢。
我去用錢砸,一直砸到他劉二狗同意為止,這不算仗勢欺人吧!”
張媽媽哼了一聲地說道:
“嗬嗬,幾千塊錢,你還真敢想,人家憑什麽給你啊?”
這時候盧俊一聽不下去了,他走進來插嘴說道:
“張媽媽,我這哥們真是您親生的嗎?會不會當年接生的時候,
產婆把孩子扔了,錯把胎盤給你們當孩子養了?”
張媽媽聽盧俊一這麽說,她忍不住笑罵道:“這孩子,怎麽跟你哥說話呢!“
孩子跟胎盤我能分不清嘛!
你瞧他這張大餅臉,怎麽看,那也不像一個人啊!”
啊哈哈哈!
盧俊一樂了,哈哈大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