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俊一點左右開弓,一手一支湯姆森打字機,兩支歪脖子衝鋒槍同時噴出了紅色的火焰!
解放戰爭時期,美式衝鋒槍的口徑一般為 11.43毫米。
這種子彈威力大,穿透力強,加上雙方的距離隻有不到20米!
站在最前麵的頭狼還沒來得及發出總攻的命令,腦袋就被湯姆森打字機給打成了爛西瓜!
剩下的野狼被槍聲給嚇得魂飛魄散,也顧不得什麽命令不命令了,首領不首領了,一個一個地掉頭就想跑!
如果是還沒當兵前,盧俊一還有可能讓它們給跑了!
也是算它們倒黴,現在它們麵對的可是一名經過嚴格軍事訓練的特種兵王!
還是半個修真者,想跑哪有那麽容易盧俊一就當是打流動靶子了!
盧俊一快速換上彈匣,雙槍快速點射!
13隻快成氣候的狼妖,還沒跑出盧俊一的攻擊圈,就被他用湯姆森給打爆了頭?
就這樣,不講武德的盧俊一輕易地就把這群狼給陰死了!
盧俊一用發燒的槍管點燃了一隻香煙,他開始給自己辯護:
“我可不是不講武德哈,身為一名戰士,
用槍解決對手難道不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情嗎?何況它們還是一群畜生呢!”
他抬頭看了一眼在篝火旁邊修煉的二人,
發現他們正襟危坐,連姿勢都沒有變過,顯然槍聲並沒有打擾到他們修煉,盧俊一這才鬆了一口氣!
剛把衝鋒槍收起來,他又感覺有點頭皮發麻了!
這是他感應到了超自然的力量而產生的正常反應!
盧俊一不敢怠慢他咬破中指,將一滴精血點在自己的額頭然後他嘴裏念念有詞了起來!
不能用回春真氣來開眼,他隻能用祝佑術了!
天眼一開,周圍的環境很明顯的就發生了巨大的改變!
定睛一看,在火堆的周圍聚集了不下一百隻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