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文小說精選

§狗的祖宗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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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獵人在森林裏追逐了一天,累了,在林間一塊空曠地帶,燃著篝火,烤著野物,啃著幹糧,就著烈酒。大家在聊天中,深感有成立一個狩獵俱樂部的必要,約束會員遵守保護野生動物條例,否則,濫捕濫殺,信譽掃地。於是,一致認同,說幹就幹,獵人的脾氣,見到目的物就要扳動槍機的,馬上召開成立大會。

按當地獵人的規矩,成就感是以所獵野物的量級衡量的。於是,打過虎的張三啊,獵過熊的李四啊,自然是這個俱樂部的頭領了。大家眾口一詞地選他們為俱樂部的一把手,二把手。

這時,王二麻子舉起手來,問:“我是幾把手?”

眾人說:“你什麽手也不是!”

他不服氣,“為什麽?”

“因為你從來沒有捕到一條像點樣子的野物,哪怕一隻野兔!”

他說:“我曾經打過狗的!”

有人反問:“狗算野物嗎?”

“可我打的是野狗!”

張三,李四商量了一下,念在狗的祖宗是狼的分上,便同意王二麻子作第三把手了。

(原載1997年2月《北京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