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渐渐地暖和起来,冻僵了整整一个冬天的土地开始松动,先是路边的草根悄悄发芽,田里的麦苗返青,一夜潇潇春雨过后,空气中水雾弥漫,河边的柳树林就染了一层湿漉漉的嫩绿,有零星村民棋子般地散落在潮湿的水气中整理他们的土地,施肥或挖田墒,于是在这没有多少希望的田野上,便有了一些动静结合的生气。这情景从远处看起来,倒很像是一幅技法比较讲究的水墨画。
雨停了。一个寂静的清晨,太阳从河边的柳树梢上腾空升起,水洗后的天空蔚蓝,空气透明而干净,拖着一长一短两条腿的来宝背着一篓子香烛去镇上赶集,他走在早晨清淡的阳光和柔软的风中,激动的心情就像田里的麦苗一样嗤嗤地生长,卖完了这篓子香烛,晚上就能见到不远千里嫁过来的媳妇了。
来宝三十二岁了,他还没有碰过女人的身子,梦里有许多回跟女人缠绵,醒来后,发现自己抱着的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枕头,他不知道梦里的枕头怎么就成了风情万种的女人,摸摸脖子,又酸又疼,阳光从窗外漏进来,落在了空虚的床铺上,来宝就对着阳光长时间地发愣。在省城打工的同村伙伴张鱼问来宝,“难道你在梦里也没跟女人睡过?”来宝摇摇头说没有,张鱼睁着一双鱼一样丑陋而灵活的眼睛,“要不哪天我带你到城里找一个女人睡一次。”来宝一长一短的腿不安的颤动着,“我不敢。”张鱼说,“是不敢还是不想?”来宝说,“我想娶一个正经女人做老婆。”
张鱼跟来宝是同村同学,从小就在一起上树下河,摸鱼捞虾,小学五年级的那个夏天,狗热得拖着舌头直喘粗气,孩子们每天放学后都要下河游水。那天走到河边,孩子王张鱼突然从书包里掏出一条水蛇,攥住蛇尾巴甩了几甩,煽动加威胁说,“爬上树往河里跳,跳得最远的就是孙大圣。谁不跳就让蛇咬他。”说完他第一个爬上一棵歪脖子柳树,模仿着老式电影中的腔调挥着手高喊一声“为了新中国冲啊”,还没喊完人已经一头栽进了深水中,所以声音的后半部分实际上被淹进了水里,当时岸上的孩子们很盲目地鼓起掌来,可直到水面上水花已经抹平了,张鱼还没上来,于是,先前很激动的孩子们迎着毒辣的阳光又吓得全都哭了起来。水性最好的来宝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不一会就拽着张鱼的头发浮出水面。拖上河埂的张鱼像一条死鱼一样脸色苍白,鼻腔里嘴里堵着淤泥,来宝用脚踩着张鱼鼓起的肚子,“哇”的一声,张鱼呕出几大口泥水,醒了过来。小伙伴们流着泪蹦跳着欢呼,“活了,活了!”一贯嚣张的张鱼站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污泥浊水,对来宝说,“你是老大了,今后我都听你的。”
二十年后,张鱼为来宝带回了一个女人。
小时候的来宝水性好,记性也好,那篇《刻舟求剑》的古文,来宝看一遍就能背下来,张鱼睁着一双鱼眼睛背了半天还是丢三漏四结结巴巴。初三还没念完,张鱼说宁愿坐牢也不愿读书了,见到字和公式就像吃饭咽下苍蝇和长毛虫一样难受,活着没有比读书更痛苦的事了。十六岁那年的春天他跟着村里的大人们外出打工去了。张鱼辍学的第三天,来宝父亲出事了,在县城建筑工地上扛水泥的父亲从脚手架摔了下来,来宝骑一辆借来的破自行车直奔县城,一路上想象着父亲满嘴的牙全断了,肚子里的血源源不断地从嘴里往外冒,来宝越骑越快,好像父亲就坐在车后面,等着他送医院救命。在临近县城的一个下坡,没闸的自行车与一辆运石料的手扶拖拉机结结实实地迎面相撞,他只听到“砰”的一声,眼前闪过一道刺眼的光芒,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两天后来宝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县医院里,他睁开眼睛找父亲,亲戚们告诉他父亲已经走了。他以为父亲出院走了,于就就闻到了病房里药水的味道并且心情平静下来,等到他绑着石膏拄着拐杖回到家里时,他看见了父亲在镜框里意气风发地对着他笑,一心想通过打工供儿子读高中上大学的来宝父亲,送到医院没来得及抢救就死了。来宝见到父亲的遗像当场就昏了过去。左腿粉碎性骨折的来宝三个月后,扔掉了拐杖,也扔掉了上高中读大学的希望,从此他拖着一长一短的腿在对父亲的反复回忆中与母亲相依为命,村里少了一个大学生,多了一个行动不便的残疾农民。二十岁时,他跟一个远房舅舅学了一门制香烛的手艺,农闲和逢年过节熬制香烛,做好后走村串户叫卖,逢集背着篓子到集上摆摊,挣些零碎的钱贴补家用,日子总算能过下去,可像他这样的残疾人要想娶一个老婆就像他当初躺在病**想上大学一样几乎就是痴心妄想。他连夜熬制的红烛只是照亮别人的洞房,温暖着别人的欲望,与他并没有什么关系。办喜事的人家常常在付了来宝香烛钱后又抓几块喜糖给他,“跛子,什么时候吃你的喜糖?”来宝对别人叫他跛子也不生气,他接过喜糖总是憨憨一笑,说一句比较时尚的话,“那还得看缘分呢!”声音不是很坚决,底气有限,所以听起来总觉得有点打肿脸充胖子的意思,听的人也就很勉强地笑笑,不跟来宝计较语气的真实。
然而,“缘分”在这个温暖的春天即将成为事实,这一事实不仅证明了来宝能娶上媳妇,更证明来宝是一个有价值有尊严的男人,村里人不懂这些词,但来宝懂得这些词的份量。张鱼说,“那女人简直就像电影明星刘晓庆二十四岁时候的模样。”女人是四川的,跟刘晓庆是老乡,不是二十四岁,而是二十八岁。
来宝卖完香烛回到村里,已是黄昏时分,来宝看到浩**的春风中晚霞像着了火一样借着风势漫天燃烧,整个村庄也都似喝醉了酒一样满目通红,偶尔有零碎的狗叫声从村巷里传出来,村庄反而更安静了。来宝背着空空的竹篓,一身轻松,两条腿非常匀称,双脚落地,步调一致听指挥,“跛子”的绰号完全是污蔑。这瞬间的感觉让来宝对即将嫁过来的女人很有信心。
女人走进来宝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女人小心地尾随着两个男人进门,进门的脚步又轻又软,这种感觉不像明媒正娶,倒像是小偷的一次业务演习。
那两个男人,一个是张鱼,一个是女人的表哥。
村庄的晚饭很仓促,夜晚总是漫长而空洞,在那个女人走进来宝家堂屋不久,村里少数年老体弱的人抹了嘴角上的饭渣就上床睡觉了,他们聆听着屋外的风声正掠过沉默的土地,然后长时间地想象着庄稼成熟后的幸福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