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变成紫色

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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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九九七年的冬天,公民刘春霖的生活里发生了一件奇特的事。这件事大家都看见了,大家看见以后都一个劲地摇头,感慨命运的不可思议。

是这样的:刘春霖的哥哥和嫂子一起投河自尽了。快过年了,快乐的人会加倍快乐,不快乐的人会特别不快乐。巷子里的五加皮阿四,早晨上菜场的时候被脚下的菜皮滑了一跤,气得摔掉手里的塑料袋就回来了。——气了一天,到了晚上,阿四的老婆给他温好了五加皮,放在桌子上,他看都不看一眼。一家人都笑他,笑他哪里来的这么多气。第二天早晨,阿四的老婆早早地就起来,拿了塑料袋晃晃悠悠地到菜场上去。阿四把脑袋从被窝里探出来,带点厌嫌的心情看老婆直直的背影从大门口消失。这时候,一件和他不相干的事情不由分说地侵犯了他。他睡在那儿,听见他的老婆一路嚎叫着跑进家门:

“不得了啦!刘春雨两口子死在河里啦。”

阿四的脑袋“嗡”的一声响。

“哪个刘春雨?”他莫名其妙地问。

“瘫痪的那个。刘春霖的哥哥。刘春霖,左手残疾的那个……”

阿四的眼睛湿掉了:“我知道了我知道了。这个,你手里的塑料袋呢?吓丢了吧?来,到**来,我给你焐焐……人家的事情我们管不着,我们是卑贱的小人物,我们只管我们自己。”

所以说,大家能高兴的时候尽量高兴吧,今天不知道明天啊!

南方的河在冬天也很少结冰的,刘春雨和他的老婆投河的那天结了一层薄冰。早晨,起早的居民看见他们脸朝下双双卧在冰冷浑浊的水里。水,不仅浑浊,简直肮脏,水里有菜皮、塑料袋、烂木片等等杂物。他们的头脸和身体两侧聚拢着碎冰屑,冰屑在阳光下晶莹洁白。从某些角度看过去,冰屑折射出太阳五颜六色的光芒。那时候,太阳刚升起来,红红的,娇媚无力,不记得昨天发生过什么的样子。它悬挂在东边不高的地方,离我们头顶不远。映照在世上的不是它的光,而是它的色彩。这河里静卧的两个人,也给太阳镀上了一层红红的、娇媚的色调。

这就是这个早晨残忍的地方。

很快地,我们就看见了刘春霖。这是一母同胞的兄弟俩,住在同一条街上。哥哥住街头,弟弟住街尾,却不知道为什么不大往来。人家说这是兄弟俩老母亲的原因,因为她厌恶媳妇,厌嫌媳妇性情乖戾。但是去年老母亲去世了,这兄弟两个也没有热乎起来的迹象……也许存在热乎起来的机会,但现在是不可能的了。

刘春霖迈着小碎步走在石板路上,熟得不能再熟的一条路,他却时刻害怕自己跌倒,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爬不起来。他的世界已变得一片空白,过去和将来逃遁得无影无踪。他的眼前只有一些缓慢移动的景物,一些无关紧要的灰蒙蒙的景物,这些景物像翳一样贴紧着眼珠上下浮动。

同时浮动的还有他的眼泪。

他几乎没有表情,细腻精致的脸上挂着薄薄的泪水。在这个冰冷的早晨,他看上去是那么单薄,浑身的热气被空气毫不费劲地吸走了。他的脸一点一点地苍白下去,突然,他的脸“轰”的一下变红了,他看见了河边那辆熟悉的轮椅,又看见了河里的两具尸体,像是猝不及防地被人掴了一记耳光。旁边有人说:

“刘春霖,你看看水里的两个人是不是你的哥哥嫂子?是的话,赶紧找东西把他们捞上来吧。哭有什么用处?”

另外一个人说:“这水真脏啊!他妈的真脏。好多天没下雨了,一股臭味。”

刘春霖紧靠着水边蹲下,伸长了头颈,含着泪,像隔了一层毛面玻璃打量河里的两个人。“是的。”他简单地肯定。马上有人大声宣布:“是的,是刘春雨和他的家属。”刘春霖恍恍惚惚地想:刘春雨,是谁的名字?这么好听。是我哥。他又想,他们身边的冰是碎的,说明是先结冰,后投河。嫂子搀着哥哥投下去的时候,那薄薄的冰层,一下子就裂开了多少面蛛网?

他恍恍惚惚地把别人递过来的竹竿伸到水里,搭在他哥嫂的身上,把他们朝岸边拨拉。双手一用劲,他就显出与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他的左手是残废的,手腕那儿向外面扭曲,大拇指和食指向里面扭曲。当他需要使用双手的时候,他的左手就畏缩不前,而他的右手并没有因此而显得坚强可靠,他的右手反而显得更容易受到伤害。这点,大家也都看到了。

这个不结实的易碎的早晨是这样令人沮丧,每个人都怀着不可言说的心情看着一只残废的左手如何协助右手打捞两具尸体。突然有人说:“你这样是不行的,你这样要捞到何年何月?你不如用竹竿把他们推到对岸,再把他们捞起来。”

于是大家看到刘春雨和他的女人连同一堆垃圾被推到了岸边。他们紧靠在一起,像一只收集垃圾的船。

所幸这个早晨很快就过去了,太阳渐渐升起,在小巷的深处,淡淡的雾萦绕在红砖墙边,腊梅花香若隐若现,像记忆里不太清楚的一些人和事。

——暖和香,我们生活的另一面,是我们需要的。

刘春霖在两天之内办完了哥嫂的丧事,亲属们都认为,快过年了,丧事办得越快越好。

办完丧事,他去处理哥嫂的遗产。房子是哥哥单位里的,人死了,单位要收回去。房子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原本有一台冰箱,被女人卖掉换了一台电视机,让瘫痪的男人整天地坐在前面打发时间。这也是不久前的事情,看上去是想努力过好小日子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一齐寻了短见。女人工作的厂三个月前倒闭,她从厂里出来“待岗”。“待岗”的不是她一个,丈夫生重病的也不是她一个,人家也都好好地活着,没有寻死。所以说,她要寻死,完全是她自己的事情。

电视机下面压着一封遗书,上面简单地说:娟娟过年穿的新衣服在箱子里。两千块钱在我母亲那里,给娟娟以后当学费。

刘春霖看了这封遗书,心里又怨又恨。想:你就这么马马虎虎地交待了,什么事都没有了。你害了我了,可是你们还不知道害了我。

就为了这两句话,他到嫂子的娘家去。娟娟,他的侄女儿,嫂子临自杀前把她放到了她的外婆家,这时候她成了一样多余的东西。她的外公毫不客气地推诿:“我们年纪大了,带不动娟娟。娟娟以后不要来了。你是她的亲叔叔,她理应该跟着你过日子。”他说这些话时,他的家人全都躲在房间里不出来,关着门,大家一齐用力地闭着嘴巴。后来,刘春霖听见房间里似有哭声,也许是娟娟的外婆在哭,她是个懦弱而肥胖的女人。刘春霖站起来,无可奈何说:“那两千块钱呢?你看见了,我的左手不好用,福利厂也快要关门了,恐怕以后也难找到工作。你看看,这是你女儿的遗书,上面说着有两千块钱放在你这里。”娟娟的外公说:“她什么时候放在我这里的?怎么这样赖人?”他旁若无人地抽烟、喘粗气、咳嗽、吐痰。他自始至终的冷漠终于奏效,刘春霖拉着娟娟走了。

刮着风,路边的一些树摇晃着,枝枝丫丫都是空的。街道看上去是荒凉的,娟娟的小手藏匿在刘春霖的右手里,是热的。

娟娟是个苍白瘦弱的女孩子,身上带着淡淡的苦恼的味道,刘春霖的身上也有一股淡淡的苦恼的味道。她走在刘春霖的身边,就像是刘春霖亲生的孩子。刘春霖借了一辆黄鱼车,把哥嫂留下来的一些东西运回去。最后一趟车的时候,他把娟娟放在棉被上面坐着,一路小心地推着。看着娟娟端庄地坐在棉被上面,他心里莫名地有些炫耀,一路上慢慢磨蹭着,高抬着头,看别人眼睛里的神色。到了家,他故意大声叫道:“娟娟,叔叔抱你下来。”几个邻居闻声拥上前来,说:“你们看看,娟娟长得跟阿霖一个模样,就像是阿霖亲生的一样。阿霖,你待她好一点,她会孝顺你的。你这辈子就是不结婚也没有关系了。”又对娟娟说:“以后就是叔叔养你了。叔叔手不好,你要孝敬他。”刘春霖着急地说:“我怎么能不结婚?我要结婚的。”

安静下来,刘春霖在灯光下面端详娟娟。他想,有个人在身边还是好的,至少能说说话儿。他说:“娟娟,从今以后,就是我们两个人一起过了。你有什么心里话,要对我说。我有什么心里话,也对你说。”女孩子眼睛直直地瞅着他的脸,不说话。他到箱子里拿来娟娟过年穿的新棉袄,说:“你喜欢穿新衣服是不是?你点头了。来,穿起来,管他过年不过年,我们先穿起来再说。”

娟娟穿好新衣服,又回到原来的小凳子上坐下,眼睛直直地瞅着刘春霖。她的新棉袄上散发出一股浓郁的樟脑丸的香味,清洁和温暖的香味,居家的味道,女人在家里占领并挥洒的痕迹。刘春霖的家里从此就有了樟脑丸的香味。

“你不喜欢住在这里?”他问娟娟。

女孩子摇摇她的头,乌黑的眼睛看看刘春霖的残手。

“我知道了,你是不喜欢我这只手。”

浑身散发着樟脑丸味道的女孩文静而肯定地点点头。

屋子里充满了惨白的铅一样沉重的灯光,突然灯光膨胀了一下,掠过女孩苍白的小脸,刘春霖脑袋里一个眩晕,眼睛里白茫茫的一片,女孩穿的新衣服刹那间明亮得看不见了。

略待片刻,刘春霖举起右手说:

“这是个好人。”

再举起左手说:“这也是个好人。”

脸带着诚恳的微笑企图说服女孩:“刚才你看见了,是这两只手一齐用力把你运到这里来的。没有这只手,这只手单独一个人是做不成事的。它们还要一齐劳动,养活你。当然,过几天它们可能要一齐下岗了,但是你要相信它们找得到事情做……我说了老半天了,你要有点表示才好。”

娟娟问:“什么叫‘表示’?”

“你笑一笑。”

女孩一笑,眼睛下面各有一只笑靥,妩媚得很别致的样子,却有一股说不出的苦苦的凉凉的味道,像极了她身上的樟脑香。

刘春霖每天吃过晚饭以后,都要给娟娟讲一只故事,他没有给孩子讲故事的经验,很快就把他听来的几只故事颠来倒去地讲完了,他觉得很不好意思,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也像他讲的故事一样局促而单薄。他要给娟娟另外找好玩的东西。

几天后,他在厂里拿到当月的工资和过年的五百块奖金,放在棉袄口袋里,残手插在里面,口袋膨胀着,又沉重又安心,他能慢慢地在路上踱步了。他的影子投在他的脚底下,影子是另一个影像世界,与真实的世界互相印证。现在,不管是真实的世界还是虚幻的世界,他的左手都看不到了,只有完美的右手在两个世界里优闲地摇晃。同时,他的眼睛也变得细致起来,路上形形色色的表情被他轻易地尽收眼底。他看见一个男人低着头走路,突然咧开嘴巴无声地笑了。他又看见一位女郎倚在电话亭里,腰肢扭过来扭过去,娇滴滴地说着话,把电话打得声色俱全。一个男孩追着另一个男孩,柔声问:“你还我一块钱好吗?”被追的孩子也柔声回答:“好的。”

……温暖的太阳,和风细吹,穿过所有有目的的生活,生活的底色是淡淡的金色,仿佛没有了痛。或者有痛,可是我们不需要认真地去感受。

刘春霖轻飘飘地愉快着,走进花鸟市场。他在鸽笼前张大了嘴巴凝视那些“咕咕”叫的鸽子,他喜欢这些看上去非常温顺的鸽子,他一直认为自己的前世是一只鸽子,温顺的样子,内心却有着野心,在他认为需要的时候能一冲翱天。

摊主过来了,是个胖胖的中年妇女,宽脸膛红红的,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买吗?”她问。“买。”他回答。他一瞬间作了决定。他的娟娟是孤独的,这种温顺有趣的小动物会给她带来乐趣。

“买给谁的?”

“女儿。”

“几岁了?”

“六岁……七岁吧。”

妇女咧开干燥的嘴唇笑了:“做爸爸的记不住女儿的岁数。”又说:“做爸爸的都一样,记不住女儿的岁数……养过鸽子没有?没有。那就拿一对便宜一点的养着玩玩。”妇女用报纸包好鸽子,一手一个递给刘春霖,顺便瞄了刘春霖一眼,自言自语地说:“原来手不好,怪不得老是放在口袋里。”

刘春霖拿了鸽子回家,散发着樟脑味儿的娟娟兴奋得一声尖叫,瘦而刻板的小脸上,溢出生动的笑容,下巴上的青筋被笑容淹没了,小小的脸蛋马上胖出来了。

“我喜欢叔叔。”她说,“叔叔的手我也喜欢。”

她郑重其事地俯下头亲亲刘春霖的左手。她抬起头来的时候,刘春霖的左手手背上留下一块温暖的湿润的痕迹,他仿佛闻到娟娟嘴巴里残留的乳香。

啊!好了,她不讨厌我这只手了。他想。

过了年以后,刘春霖到居委会去。他下岗了,他要摆一只修皮鞋的摊子,又不想出钱拿执照,他想省钱。人家对他说,阿霖,你是个好人,我们这个街道里,你是个最好的人,我们看着你长大的,你从小就心善得连蚂蚁都不肯踩死。我们都知道你的困难,这个地段上,只要能摆摊的地方,你悄悄地尽管摆去,只要你不被工商部门罚款。但是你想摆修皮鞋的摊子,恐怕是不行的——不是我们不同意,是你的手不行。

刘春霖当场给好心的叔叔阿姨演示了一番,他演示的结果表明,他几乎是个修皮鞋的熟练工。看着他长大的叔叔阿姨们惊叹不已,说,你是什么时候学会这一手的?我们怎么没有掌握这一手情况?阿霖是个聪明孩子,真的,他从小就聪明。他这么聪明,总会有女人看上他的。

真有一位姑娘看上他了。

有人给刘春霖介绍了一位姑娘。介绍人对姑娘这样说:

“人呢,是有点缺点——左手不大好,但人家还能修皮鞋呢。困难是暂时的,大家都不要灰心,三年自然灾害都过去了,吃过人肉的人现在也好好地活着。我这么强调,是叫你有点信心。说不定人家哪一天又进厂里去了……手不好,他就发不出威风,以后什么都听你的。除了手,别的什么都好,长得高大白净,性格斯文。没有老娘。你过去以后没人碍手碍脚。有一个侄女儿暂时跟他过。这样好。再大一点,这侄女儿就能给你做家务了,让你差使来差使去的。你的条件,说老实话也不是太好:你的两条腿有点一长一短,你走路的时候有点看得出来……所以说,你自己拿主意。”

刘春霖第一次见到姑娘时,是一个晴朗的中午,姑娘坐在一棵大树底下,大树空着,但是大树的枝枝丫丫纷纷攘攘,阳光从枝丫的缝隙里漏下来,洒在姑娘的脸上,她看见刘春霖走过来时,把下巴一抬,阳光像泪水一样在她的脸上流动起来。

“这个人长得还是好的。”她这样想。

刘春霖拘谨地坐在她旁边,不停地想在额头上擦点汗出来。姑娘不由得活泼起来,要给他看手相,右手要看,左手也要看。看过以后,她就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要戴手套的话,左手怎么戴?

刘春霖精致的五官上慢慢地浮出红,一瞬间他作出了一个决定,他伸出左手,用两根完好的指头牢牢地钳住了姑娘的手腕。“就这样戴。”他小声说道。“哎呀哎呀,痛啊!”姑娘故意叫起来。

姑娘名叫何腊梅。她告诉刘春霖,她的小名叫芳芳。

“他那左手,说是坏的,力气大得不得了。”何腊梅回去对妈说道,“那人长得好,要是他把左手朝口袋里一放,谁都不知道他左手是坏的,还以为是电影明星呢……”

这姑娘可怜刘春霖,总是感觉到他内心对她的紧张,心里对他说不出的怜爱。所以,当刘春霖战战兢兢把她朝**引时,她脑子一昏,听任自己把身体施舍出去了。当刘春霖尽心尽力地把事情办完后,她脑子更昏了,她体验到了一个女人从未有过的快乐,这种快乐让她生活里的其他黯然失色。她还聪明地无师自通地猜想:没有几个女人能体会到这么极度的快乐。她马上作出了决定。

“我要嫁他。”她对妈说,“前后谈了七八个,还是这个人称我的心。”

她的妈目光在女儿脸上瞄一眼,眼睛就像长了指甲的手,在女儿脸上“吱溜”抓一把,转过身悄悄地对邻居说:“她要嫁那个残废人啦。为什么?她说的,那个残废人力气大。三十岁的人了,还像没碰过男人似的,一碰,就粘上了。你们说说看,她将来有什么好日子过?虽说她的腿有点一长一短,也不至于非要嫁个残废人。她自己又不是残疾人,她的腿不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一长一短。不过话说回来,她铁了心要那个人的话,我也同意——一个手不好,一个腿不好,真是绝配。”

姑娘对刘春霖说:“我这个妈呢,不能说对我不好。但是她对我的那种好,我老是觉得像隔着茶色玻璃晒太阳,也看得见,也觉得暖,就是觉得不怎么对头……”

这种恋爱中的小插曲是必不可少的黏合剂,功效就是让两个人越缠越紧。

从此,所有的人都不存在了。他们亲亲热热地挽着手出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就是吃午饭的时候。他们暂且不吃,先去逛商场。姑娘在放着口红的柜架边流连忘返,她看中一支,看看价钱,放下。又看中一支,看看价钱,又放下了。最后,她拿了一支在手上,犹豫了片刻,还是放下了。她做什么,刘春霖都是不敢多问的。走出商场,两个人走进了一家小饭店,要了一只炒素,一只炒鸡蛋,一份榨菜肉丝汤,一瓶啤酒。吃了一阵,姑娘苍白的嘴唇猛烈地红了起来,刻板的唇线却松下来,变化成一副虚无的样子。她微张了嘴,珍珠一样发亮的嘴唇把她心中的期待写成了大大的招牌。刘春霖一边喝酒一边瞪大了眼睛看她的红嘴,问她:

“你刚才连拿了三支口红都放下了,什么意思?”

姑娘回答:“第一支,六十块,太贵。第二支,四十块,还是太贵。第三支,七块钱,太便宜,用出去被人笑话,说道男朋友小气,不肯花钱。”

刘春霖讪笑着说:“我看你现在的嘴巴,比用什么口红都漂亮。”

姑娘撅起嘴说:“你看你……废话。这是吃东西吃出来的,马上就不红了。”

刘春霖痴痴地赞美:“你嘴巴一红,不知有多好看。你包里有没有小镜子?你自己看看。”

姑娘的脸容光焕发,心里涌上一股表现的冲动,急急地说:“吃鸡蛋,红到饭后大约刻把钟就不红了。吃红烧肉,饭后半个小时还是红的。有一次下午,我到我表嫂家里去,你知道她是很有钱的。她正好喝人参汤,逼着我喝了一碗,喝了以后,手和脚马上不冷了。夜里起来上马桶,镜子里照照,嘴巴还是红的……连两腮都有点红哩……吃鸽子更好,有一次我吃了半只鸽子,嘴巴红了一天一夜……我包里没有小镜子。”

刘春霖不说话了。

姑娘的眼睛朝刘春霖一斜,说:“我们厂里的老阿姨都说,男人吃鸽子补力气……娟娟养的鸽子不是生了小鸽子了?小鸽长起来可快了。是不是?”

刘春霖不情愿地答应了一声,想了一想,说:“是。小鸽子长起来是很快的,生出来一个月就能自己吃食,长到半年就是大鸽子。可是我身体很好呀,我那个起来很厉害嘛。”

姑娘低下头,小声说:“那以后呢?那以后呢……我看你的身体不是太好嘛,我可不想嫁一个开头好的男人。”刘春霖低下头去喝啤酒,他想他的身体并不太好,姑娘的忧虑是有道理的。冬天,他的手和脚经常是冷的,他得经常活动活动才能让手和脚暖和起来。当手和脚暖和以后,他感觉到他的脊梁骨里还是冷的,风常常变成一条细细的冰冷的流水在他的脊梁骨里流来流去。

何腊梅虽说对刘春霖有点怨言,但她大致的方向,还是朝着预备结婚的方向发展。于是她一有空,就坐在刘春霖的皮鞋摊边。刘春霖修鞋,她看着。刘春霖收了钱,转手就交给她,她就去银行存起来。这样一天下来,她总是跟着刘春霖回家吃饭。但是她从来不在刘家过夜。她和娟娟的关系有点奇怪,两个人互相害怕,到底为什么害怕,不知道。因为害怕,她和娟娟两个人不亲近。

刘春霖不知道她们的关系,或者说,他即使知道了也假装不知道。他爱娟娟,希望把他的情绪传达给未过门的女人。他常对女朋友嚷:

“哎,你看,她的皮肤多白。”

“你看她的眼睛会那么一斜。”

“你不想碰碰她的眼睫毛吗?我从来没看到过这么长的眼睫毛。”

每当这时候,姑娘总是意味不明地一笑,眼睛垂下来,嘴唇更苍白了。她笑的样子总能深刻地刺伤刘春霖,让刘春霖好一阵难受,好一阵自责。他想他肯定是做错什么了。

日子一直是这样过的:姑娘有时候来,有时候不来。不管姑娘来不来,刘春霖每天傍晚收工回家,娟娟总要在他的左手上重重地亲一下。她对叔叔满怀感激,因为人家都对她说:

娟娟,你叔叔那只手,是佛手啊!佛手,就是菩萨的手。娟娟亲吻手的时候,嘴唇总是慢慢地虔诚地挨上去,在叔叔的手背上,前后左右地擦一遍,毛毛地,湿湿地,像一头小兽的亲吻。这已经是娟娟每天必做的功课,她做的是那么认真虔诚,以至于刘春霖一俟收摊心里就甜甜地,他感觉到他的左手会立刻变得十分急切。

娟娟的那两头鸽子,一头叫红颈,一头叫蓝颈。它们都是深灰色的鸽子,脖子里有一圈暗玖红的羽毛或暗蓝色的羽毛。它们相亲相爱,已经有了两对儿女。先出生的一对长得有父母亲那么大了,一头深灰,灰得发黑。一头浅灰,灰得发白。娟娟就把它们叫成小白和小黑。小白和小黑是兄弟俩。小白和小黑三个月大的时候,红颈和蓝颈又下蛋了,它们这一次生了两个女儿,都是一身深灰的颜色。娟娟给它们起了名字,一个叫美丽,一个叫大方。

小白和小黑分家分到了另一只笼子里面。兄弟俩成天在外面逛啊逛的,突然有一天挟持了一头母鸽子回来,这头母鸽子很快给兄弟俩生了一窝蛋。娟娟十分喜欢这头小巧而温顺的母鸽子,她把这头母鸽子叫做“真真”,因为她喜欢她班上一个叫真真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有一辆漂亮的小汽车接送,有数不清的玩具。她送给娟娟一只洋娃娃,还有一只细细的镶着金粉的头箍。

至此,娟娟有了七只鸽子。真真还在孵着那窝蛋。可说是鸽丁兴旺。

有了这些鸽子,娟娟的生活就不寂寞了。她最爱做的事就是看鸽子们在天空里攀升或俯冲,特别是江南下着细雨的天气里,黑色的瓦面泛出白毛毛的银光,整棵整棵的树枝在微风中轻柔缓慢地摆动,像虫子一样地蠕动着。灰暗的天空里,鸽子狂乱地在雨中盘旋。

经常这么看着,娟娟就得出几个印象:鸽子在水里淹不死;鸽子的叫声像喝水的声音:“咕噜咕噜”,“咕噜咕噜”;鸽子在天空里一边喝水一边飞翔,一边飞翔一边喝水,决不会被水呛死。

有一天,娟娟突发奇想,她去倒了一大杯水,“咕噜咕噜”地猛喝了起来。她被水呛着了,水淹着了她的气管,气管猛烈地抽搐,她睁大了眼睛,咳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刚做这个试验的时候,刘春霖站在门口兴致勃勃地看着,看到侄女儿被水呛着以后,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就像那天去给哥嫂收尸一样,他的脸一点一点地苍白下去,浑身的热气好像全都散发在空气里了。他走过去,贴着娟娟小小薄薄的身体跪下来,两只手把她搂紧,脸颊刚靠上她的衣襟,眼睛里就含上泪水了。他知道,最不能忘记那天早晨的人,不是他,而是娟娟。

所以,当何腊梅提醒他说:“阿霖,鸽子太多了。天要热了,家里看上去乱七八糟的。”刘春霖恍若未闻。

何腊梅过了两天又提醒他:“阿霖,鸽子太多了。天要热了,家里看上去乱七八糟的——我们还要在这屋子里结婚呢。”

刘春霖听了心里一颤,一股酸楚的滋味弥漫了全身。是啊,他要跟这个女人结婚的,他又不能和鸽子结婚。他是个快要结婚的男人,他有充足的理由要补补自己的身体。另外,腊梅苍白的嘴唇总是让他不安。他杀了鸽子以后,第一口汤要让他的女人喝。

这个主意打定以后,他对家里的鸽子心生厌烦。半夜三更的时候,他经常被鸽子的“咕咕”声吵醒,这是一群神经质的家伙,又脏,又没有教养。它们的性欲随时随地都会集体性地爆发,它们除了吃和繁殖,不知道还会干些什么。刘春霖心情极坏,一反常态地冲着窗外骂:

“烦死了烦死了,不让人睡啦?杀千刀的东西。”

他简直忘记了以前是那么喜欢鸽子,以前,他夜里尽做一些愁苦的梦,醒来时一听见鸽子的咕哝声,他的心情会立刻安稳下来。他是真的忘记了。

他的邻居说:“你们看阿霖这个人,半夜三更地骂鸽子。从来没有听见过他骂人,骂也骂得没水平。什么杀千刀?杀鸽子,一刀就够了。阿霖,真的杀啊?娟娟哭起来要你命……小心她骂你是刽子手。”

刘春霖想,是啊,娟娟哭起来真会要他的命的。他小心翼翼地去劝解娟娟:“娟娟,叔叔认为,家里的鸽子太多了,又多又乱。我们应该解决掉一些鸽子。”娟娟问:“什么叫解决?”

刘春霖说:“杀掉,吃了。动物都是给人类吃的。你们幼儿园的老师有没有和你们说过?”娟娟说:“说过。”刘春霖又问:“那你会不会哭?”娟娟说:“不会。”

准备杀鸽子的那天傍晚,刘春霖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他不觉得鸽子面目可憎了,他觉得鸽子还是可爱的。他站在天井里,看鸽子在笼里拍扇着翅膀,它们总是爱拍扇翅膀,让肉质的翅膀与空气相击,发出沉重的声音,让人感到它们的身体是沉甸甸的,有触摸和食用时的快感。

刘春霖从天井回到屋里,娟娟安静地坐在她的小凳子上,看一本绘画格林童话。

“娟娟。”刘春霖蹲到娟娟和她的小凳子面前,说,“娟娟,我要杀鸽子了,你到外面找小朋友玩去吧。”

娟娟问:“先杀哪一只?”

刘春霖说:“先杀红颈吧。红颈不会下蛋,又凶狠……蓝颈也要杀的。当然,蓝颈会下蛋,也不凶……但是,有些鸽子命中注定就得死,就像人一样,有些人命中注定就得死。这些话跟你说了你也不懂,这样吧,我知道你最喜欢听童话,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给你讲一只好听的童话。”

娟娟不说话。

刘春霖又说:“听不听?不听就不讲了。”

娟娟想了一想,问:“杀掉蓝颈的晚上,讲不讲?”

刘春霖说:“讲,讲。”

“真真也杀吗?”

“当然。她是只老鸽子。”

他到天井里去捉了红颈。红颈不服气地闷头挣扎,又凶又有力,像一头小野兽。从天井到厨房,一路上掉了许多羽毛。他找出切菜刀,右手捏牢红颈的翅根,残坏的左手帮着右手把鸽子的头反扣在翅膀上,用绳子捆绑好。就要切断蓝颈的气管了,他忍不住地去看娟娟的脸色。

他看不到娟娟的脸。娟娟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背对着刘春霖,路边有一棵晚开的白玉兰,一只只白而饱满的花朵鲜亮润洁,就像一群鸽子停栖在树叶里。

就在这时,他听见娟娟说:“杀鸽子的人就是刽子手。”

刘春霖热血涌头。他想,腊梅是个难缠的女人,娟娟长大了,也会是个难缠的女人。

他放走了红颈。红颈一边飞一边掉着羽毛,它惊恐万状地擦过娟娟的衣服,飞到白玉兰树上去了。娟娟还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腊梅第三次提醒刘春霖:“天热啦,家里这么多的鸽子,乱糟糟的不像个家的样子。”刘春霖抬起头,乞求地沉默着。于是腊梅第四次提醒他:“天热啦……”

刘春霖苍白的脸上慢慢地红起来,他举起左手说:“我这只手坏了,我拗不过鸽子。它的劲比我大。不信,我去捉一头鸽子杀给你看。我杀不了它们。”

何腊梅的眼珠子定定地看着他,嘴里虚应着:“哦,哦……”

第二天下午,何腊梅到刘春霖的摊子上,从口袋里掏出两张存折,一张活期,一张死期。扔到刘春霖的脚下,一言不发就走了。

刘春霖丧魂落魄地收起小摊子,赶到何家。何腊梅的妈把他堵在门口,不让他进去。她幸灾乐祸地叫道:“你找谁?找错门啦。我家芳芳,虽说腿有点问题,可也不是大问题。没有必要找一个残废人。她终于醒悟过来啦,说,残废人到底是残废人。她已经同意明天去看一个对象。对不住你,不是我们水性杨花,我们年纪也大了,耽搁不起。现在,请你走开。你敢动武,我一个人就能收拾你这个残废人。”

刘春霖对着里屋叫:“腊梅,腊梅。芳芳,芳芳……”

里屋的门紧关着。

刘春霖又叫:“芳芳,我知道你在里面。你这样子,是不是真的不想和我好了?”

刘春霖无奈地说:“芳芳,我回去了。我回去以后,我就整夜整夜地看着你的照片……你要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

刘春霖一走,腊梅就从屋子里出来了。她很平静,好像刚睡了一觉似的,头发有些乱。腊梅的妈上来替她捋捋鬓发,说:“还是妈好吧?”

腊梅叹了一口气。

刘春霖回到家的时候是夜里了,娟娟一个人趴在**已经睡着。他把门关上,到天井里,一手提了两只鸽笼放到厨房里。然后,他就开始烧开水。他披头散发,咬着牙,眼睛红着,脸颊被炉火熏得发亮。他把所有的开水全倒在一只大浴盆里,打开笼门,狂乱地把鸽子全按进开水里去了。

烧好鸽子汤时,已经是半夜了。他端了一大碗汤,踩着一地零乱而腥膻的羽毛,到房间里去叫醒娟娟。他粗暴地一拉娟娟,女孩子从梦里头一哆嗦,醒来了。

“娟娟。叔叔烧了鸽子汤,你喝一口给叔叔看。叔叔多能干,叔叔把鸽子全杀了,我一个人杀的……喝一口,叔叔喜欢你。”

娟娟坐起来,平静地看着她的叔叔。深夜里的灯光下面,她身上淡淡的苦恼味道加重了,使人酸楚。

突然,她俯过身去,在刘春霖的手上咬了一口。她咬着了刘春霖的左手,刘春霖的左手一阵剧痛。他扔掉碗,跑了出去。巷子里空空的没有一个人走动,淡淡的雾浸润夜空,所有的夜景都是恍惚的,像翳一样紧贴着刘春霖的眼珠上下浮动。

刚才被咬的一瞬时,他发生了错觉:他以为娟娟俯过身来,是想亲吻他,就像以前那样,虔诚而温暖地亲吻他。

公元一九九八年的夏天,某夜,公民刘春霖死在那条充满菜皮、塑料袋、烂木片等杂物的河里。大家都记得,去年快过年的时候,刘春霖的哥嫂也是死在这条河里的。当然,这两件事情,全是自杀,不是他杀。

发现刘春霖尸体的时间,也是早晨。五加皮阿四坐在**疯狂地摇头,至于为什么要如此剧烈地摇晃脑袋,他自己也不知道。“祸不单行啊,这是个古怪的人家。”他总结道,然后又说,“娟娟这小姑娘苦了,她家里一地的鸽子毛。”

太阳一如既往地出来了,红红的,娇媚无力,一副不记得发生过什么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