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跡

§第二節 落魄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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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魄知青

且說公元1969年春季的一天,那群猴子正在山林邊玩耍窺探,忽然發現山崖邊來了一個陌生人,是個青年學生。他穿一身黃衣服,戴一頂黃帽子,也跟它們一樣吊兒郎當,在山裏遊逛,還一邊走一邊吃高粱泡(炒熟的玉米)。猴兒們朝他啾啾叫,那青年不但不哄趕,反而向它們吹口哨,跟它們逗著玩。

互相逗聊了幾回,猴子們就跟他混熟了,跟在他後麵,學他的樣子。他舉手敬禮,它們也舉手敬禮;他昂首闊步,它們也昂首闊步。他看了好笑,它們就越學越起勁。他衝它們發出戰叫,它們就抓耳搔腮、抽鼻子眨眼睛。他想起身追趕它們,它們卻早就跑開了,可一轉身它們又來了。那青年就幹脆坐下來不動、假裝打瞌睡。

那猴頭兒當然格外放肆,居然摸上來把他的軍帽搶跑了。它拿去戴在頭上,站在對麵搖頭晃腦地讓他看,又跑來跑去讓夥伴們看,然後就給一隻母猴、它的女朋友戴上。接著就一個個傳著戴,你搶我奪鬧得不可開交。

那青年哭笑不得,隻好自個兒拿出幹糧來吃著消消氣。這一來可好,招惹得它們一哄而起,圍上來伸手向他討吃的。他無可奈何,幹脆把口袋裏高粱泡掏出來撒給它們。

賄賂和恩賜往往是很有效的收買,那些猴子吃了他的高粱泡以後,就不再調皮搗蛋,變得很乖了。猴頭兒不但把帽子還給他,還幫他打柴幹活,成了好朋友。按照當地老百姓的叫法,那青年就把它喚作“猴三兒”。這青年記住了它有一隻耳朵是缺的。

這“猴三兒”因為交了個“人朋友”,感到特別榮耀。好比某些公務員,跟著領導的屁股後麵走一遭就覺得驕人一樣。以後不管在山前山後,隻要那青年喊幾聲“猴三兒”!它就會立刻蹦出來,上躥下跳,帶著猴兒們為他效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