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段

§阉割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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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时,南汉王朝第四代后主刘鋹,有一个空前绝后的创意:凡是想做官的人都要阉割。他的理由是:割掉了,就没有私心,就会为国家尽忠了。

他专门设“蚕室”(阉割室),群臣中凡是被认为有才华的可用之人,必须先割再任命官职。即使新科状元、进士金榜题名后也要先挨一刀,否则不任用。这样的结果是,他的高祖刘陟时期,太监不过三百人,而到他统治的末期,岭南小朝廷的太监多达两万多人。

我还没有看到不愿阉割(不愿做官)而丧命的处罚,也就是说,阉割虽有残忍的被迫性,却也透着明显的主动。奇耻大辱,耀武扬威,两害相较取其轻,还是做官好啊,也许这正是刘鋹击中人们命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