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海斯庄园
生活的困难程度又上升了一个台阶。今天早上我想要把头发梳整齐一点,但浴室的镜子不在了。我赶忙回到卧室,发现那里的镜子也消失了。大厅和会客厅里的镜子也全都没了。
我只好去吃早餐。眼下这种新的、不合理的状况我一点也不满意。
九点,艾琳来了。
“早上好,麦克里迪太太!今天天气又很棒呢!”她非要每天摆出一副让人不爽的欢呼雀跃的样子。
“你把我的镜子都弄到哪里去了?”
她慢吞吞地眨着眼睛,跟青蛙似的。
“根据您的吩咐,我把它们收到后面的房间去了!”
“太荒谬了!没有镜子我怎么整理头发和化妆?”她真是个毫无理智可言的人,“你能不能在开始做别的事前先把它们放回去?”
“什么?全都放回去?”
“没错,全都放回去。”
她发出一阵微弱的“嘘”声,说:“您说怎么办就怎么办,麦克里迪太太。”
她要真能做到就好了,毕竟我付给她那么多钱呢。我想起那盒子还放在厨房桌子上的时候,她的目光已经转了过去。
“您还没打开这盒子呢?”刚看到那盒子她便开始发问,她以为我是打不开它,却不知道我是特意没有开。“如果您忘了密码,我或许可以让道格用钢锯把锁锯掉。”
“我记得密码,艾琳,我的记忆可是好得很,我甚至还能背上几十行当年上学时学的《哈姆雷特》。”她迅速翻了个白眼,她以为我没注意到,但我注意到了。“我也不想让你的道格碰我的盒子。”我接着说,“如果你马上开始处理那些镜子的事,我将不胜感激。”
“好,没问题,麦克里迪太太,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看着她把镜子从后面的房间里拖出来,挂回原来的地方,口中还自顾自地喃喃自语着。
镜子挂回去后,我便开始整理头发。这些天来我的头发所剩不多了,发丝还都变得雪白,我喜欢让它们保持整洁。但我不喜欢看镜中的自己,与过去相比,她已经不怎么令人愉悦了。多年前我还真是很好看呢—那时候人们称我为“真正的美人”,说我“惊艳”,叫我“佳人”。梳子划过头上细软的发丝时,我发现自己当年的风华早已不再。我的皮肤变得苍白松软,脸上满是皱纹,眼睑也早已下垂。我的颧骨曾经有那么独特的好看的曲线。到了现在,我早该习惯这些令人讨厌的身体缺陷了,可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还是让我很难受。
我尽最大努力调整自己的妆容,尽量把唇膏、粉底和腮红涂得更好看。但事情还是没变:我不喜欢镜子。
风从我身边刮过,只有苏格兰才会有这么潮湿、野性的风。我把自己裹在大衣里,沿着海岸线上的小径向北走。我一直相信每天散步对健康有好处,也从不让恶劣的天气影响我的这项活动。在我的左边,大海翻滚出灰色的石板般的纹路,向空中狂野地吐着白色泡沫。
我的手杖让我在不平整的草皮和沙地上保持平稳。我带了一个紫红色金边的手提包,它一直拍打着我的大腿,我真该把它留在大厅的挂钩上。不过,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需要手帕或止痛药。我还带了我那把捡垃圾用的小钳子和一个小垃圾袋。我这辈子都保持着随手捡拾垃圾的习惯,这是由于我亲爱的父亲曾经对我说过的一些话。这算是个小小的纪念,也是一种象征性的姿态,一种对人类给大自然带来的混乱略微进行弥补的姿态。即使是埃尔郡海岸这崎岖的小径,也因人类的轻率而遭到了玷污。
同时拿着手杖、钳子、垃圾袋和手提包走在这路上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风还这么大。我全身的骨头都开始抗议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站立的角度,让风能成为我的助力,而不是对抗力。
一只海鸥尖叫着穿过云层。我停下来,欣赏了一会儿这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特别喜欢岩石、海浪和荒野,可这时我看到一个红色的东西随着海浪上下起伏。那是薯片还是饼干的包装呢?换作是我年轻的时候,一定会赶紧跑到海滩上,直接涉水把它捡上来。但现在,唉,我已经没法做这样的事了。浪花溅到我的脸上,汇集成泪珠往下滴。
在这乡下地方乱扔垃圾的人真该被一枪打死。
我逆着风回头,艰难地往回走。好不容易回到自家大门前的时候,我感到有些虚弱。
巴拉海斯庄园有一条宽敞的车道,周围环绕着3英亩漂亮的土地。整片花园几乎都被围墙圈起来,这也是我如此喜欢这个地方的原因之一。围墙内,有雪松,有假山,有喷泉,还有各种雕像和四面树篱。照料它们的是我的园丁帕金斯先生。
走近房子时,我抬头看了看它。这是一件晚期雅各布风格的杰作,外墙覆满了常春藤。巴拉海斯庄园的主建筑是由圆润的砖块和石头修建的,有十二间卧室和几段嘎吱作响的橡木楼梯—这显然不是我理想中的家。维修保养这房子是项艰巨的任务,它墙上的灰泥已经开始脱落,通风系统简直是个噩梦,屋顶上还有老鼠。它是我在1956年买的,没有什么理由,反正有钱就买了。我喜欢私密性,又喜欢这里的风景,因此也就懒得搬家了。
我走进屋里,把垃圾袋和钳子放在门廊,挂好外套。一进厨房,我的视线就落在了那个盒子上。又是那个讨厌的盒子,我差点把它给忘了。我在桌边坐下,看着那盒子,盒子也看着我。它的存在已经渗透了整个房间。它真是无礼啊,这样嘲弄着我,勾引我打开它。
所有人都知道,薇若妮卡·麦克里迪是一个敢于面对挑战的人。
我面对了这个挑战。我转动起密码锁,把数字一个一个对好。你会发现我对这数字的记忆是多么完美:1,9,4,2。1942。尽管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它依然铭刻在我的记忆里。锁有些卡顿,但这并不奇怪,毕竟已经过去七十年了。
盒子打开,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那个吊坠盒,小小的椭圆形的吊坠盒。失去光泽的银质盒子上蚀刻了一个“V”字,周围装饰着弯弯曲曲的卷须纹。那链子十分精细,我用手指轻轻抚摩,却不小心弄断了锁销,吊坠盒弹开了。我的喉咙一阵抽紧,不自觉地吐出一口气。全部的四件“标本”都在那里。我知道它们都在那里。它们都是如此的小—不然也无法一起挤在这么小的一个容器里。它们看起来真是疲惫,是那么、那么的脆弱。
我不会哭的。不,绝对不会。薇若妮卡·麦克里迪才不会哭。
恰恰相反,我凝视着它们:从四个人头上剪下的四绺头发。其中两绺纠缠在一起,分别是棕色和赤褐色。另一小绺头发是黑色的,它是那么迷人,当年的我常常会将它取出来亲吻。紧挨着它的那一绺就更小了,它是那般纤细,那般轻盈,近乎透明,让我甚至不忍心触碰。我“啪”地一下连忙关上了吊坠盒,闭上双眼,镇定,深呼吸,数到十,又强迫自己睁开了眼睛。我小心翼翼地把吊坠盒放回盒子的角落。
里面还有两个黑色的皮面笔记本,我把它们也拿了出来。一阵熟悉感扑面而来,就连那气味都是那么熟悉—那旧皮革的陈腐味道,混合着我早年常用的铃兰香水的余香。
既然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我就无法停下。我打开第一个本子,它的内页上,满是蓝色墨水写下的潦草字母。我眯起眼睛,在没戴老花镜的情况下读了几行,脸上浮现出伤感的笑容。我十几岁的时候拼写不是特别好,但字写得却远比现在要整洁。我又把本子合上了。
我一定要读它,也肯定会读它,但如果我的过去要把我吸进去,我必须要振作起来。
我煮了一壶上好的伯爵红茶,在盘子里放上一些姜汁薄饼。那是粉红芙蓉花图案的韦奇伍德瓷器。我用活动茶具台把茶和点心推到客厅,在靠窗台的扶手椅上坐下。我吃了两片薄饼,喝完一杯茶,又给自己倒上一杯,才把第一个本子拿到手里。又等了五分钟,我才重新打开了它,戴上老花镜。
就像打开一扇窗看到阳光和夏季的新鲜空气一般,它就在那里—我的青春温柔、活泼,在我面前缓缓铺展。尽管知道这将让我痛不欲生,我还是忍不住继续往下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