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作品选·新闻卷

§37.海城乡公安干警挥霍巨额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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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海城乡公安派出所干警滥用职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吃喝挥霍巨额公款,近日被查清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据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介绍,肇东市海城乡公安派出所共有3名干警,从1986年初开始,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花出人民币6.2万余元,个人占用和借给外单位1800余元。在花出的款项中,用于吃喝送礼4.1万多元。这个派出所除将所收缴的罚没款2.6万多元全部截留花光外,还借债1.2万多元,欠债2.5万余元。其中欠一个体饭店吃喝款9855元,该所将4000元购买的摩托车作价2600元交给饭店抵债,目前尚欠该饭店7255元;此外还欠农民西瓜款4515元,欠农民用车运费2125元等也未偿还。

在这个派出所,白条罚款、白条支出报销现象十分严重,在1155张收支单据中,白条就有1001张。经查实,去年这个所3名干警划区包干,到农民兼办的小食杂店检查安全保卫和防火设施,不合格者罚款归己,额度不限,仅该所领导人就罚款650元。这个所还自定政策,私分截留赌资4950元。此外,据该所人员反映,上级主管部门写条子要西瓜等物品的较多,仅本市主管部门来该所吃喝和写条子要东西的就有10个科、所、队、站,金额达8584元。

(1989年7月26日《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