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全国副县长的呼吁“贷款担保应减少行政干预”,说出了众多金融界与企业界人士一直想说的话。
贷款担保中存在着行政干预的问题很有代表性,它是长期以来性行政干预银行信贷工作的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的一些党政领导干部还不大习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还喜欢对市场经济进行行政命令。
应当承认,有些党政领导进行行政干预的用意还是好的,是为了搞好地方经济。但是光有好的用心还不行,还必须考虑全局,并对其后果负责。正如这篇报道所反映的,这种行政干预只想到了这一家企业,却没想到那一家企业,由此导致这一家企业没救活,反而拖垮了那一家企业。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今天,这类事情不应该再发生了。这就要求我们的一些党政领导和金融机构在决策一些重要问题时一定要科学、客观,考虑问题要全面,要顾全大局。同时,还应以法律为准绳。《金融法》已经颁布实施了,它不仅仅是金融部门的行为准则,也应该是一切金融行为的准绳。
总之,地方经济要发展,离不开银行的资金支持;而金融事业要发展,也离不开地方的经济环境,更离不开地方党政的领导。作为金融部门,我们欢迎地方党政领导都能像余全国副县长所呼吁的那样,对贷款项目多一些宏观指导,多一些客观分析,少一点行政干预。
(1996年5月27日《中国城乡金融报》,这是为消息“一个副县长的呼吁:‘贷款担保应减少行政干预’”而配发的短评)